來源:網絡資源 2009-08-13 13:44:43
暑假期間,學生打工的越來越多,然而,勤工儉學不受《勞動法》約束
又到了暑假,許多留校的學生開始了他們的打工生活。一些家境貧寒的學生,往往會抓住這樣的機會減輕家庭負擔;而對于更多的學生來說,利用打工的機會接觸社會,實踐自己的專業技能才是最主要的。
據了解,目前,學校除了為一些貧困學生設立特定的勤工助學崗位外,一般不鼓勵在校學生打工,特別是外出在社會上打工。而社會上正規的暑假短期人才市場也很少。一走出學校,不熟悉社會情況,許多大學生在打工過程容易上當受騙。那么,大學生們暑假打工需要注意什么呢?
法律界人士指出,學生暑假打工要注意以下幾點:最好通過正規的職業介紹機構、親友、師長介紹;在沒有確定公司的正當性和自己是否合適前,絕對不要把身份證、金錢等交給對方;不要隨便在合同等文件上簽名,簽名前一定要看清楚條款;遇上廣告中強調待遇優厚、工作輕松的,要特別小心;有的公司只有電話而無名稱,也應當注意;去面試、應聘時,最好有同學、親友陪伴。
如何在暑假打工期間保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呢?在打工時,要注意所從事的工作是否有違法的行為,是否有危險性,是否有勞動保險,公司是否穩定,證件切勿隨意讓人使用,同時應當事先和打工單位談好薪金、工作時間。
有一點暑假打工的學生務必要小心:勤工儉學不受《勞動法》約束。按勞動部有關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不受《勞動法》約束,可以不簽勞動合同;在校生如在勤工助學期間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也不能定性為工傷。因此,法律界人士提醒暑假打工的學生們,應與用人單位在自愿、公平、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在有協議的條件下,如發生報酬上的爭議或傷亡事故且協商不成,方可依據《民事訴訟法》向法院起訴,或請求根據民事傷害賠償的有關規定執行。
此外,在訂立打工協議時,要提防以下幾種合同:口頭合同,因為無字據為證,一旦發生利益糾紛,學生利益很可能受損;一邊倒合同,合同內容偏向用工者;簡單合同,內容簡單、含糊,缺少必要的細節約束;生死合同,要求打工者“工傷自理”,這明顯不符合《勞動法》的有關規定;抵押合同,要求打工者把一些證件、財產抵押給用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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