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08-31 09:34:29
市二十三初中訂10條規定
暗示學生買教輔屬重大教學事故
“暗示學生統一購買或向學生兜售教輔,將被認定為重大教學事故。”昨日從市二十三初中獲悉,新學年起,該校將認定10種行為屬于重大教學事故。
該校視為重大教學事故的第九種行為是:“違反有關規定,要求學生統一購買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定或規定使用的教材教輔材料;擅自使用自編(或參加編寫)的教材或教輔材料;擅自向學生發放講義、輔導材料并收取費用,或向學生兜售輔導材料;擅自代學生購買學習資料和學習用具等。”
該校校長吳曉紅介紹,學校要求各學科教師,新學年提高課堂效率,并通過查閱大量資料,精選出有代表性的題目,根據學生的學習能力分層次布置家庭作業,學生可自主選擇不同難度的題目。
八年級英語教師李暉昨日告訴記者,往年每個年級的學生都有1本教輔書,主要是用來做家庭作業。現在,她為了給學生選擇合適的家庭作業,開學前共查閱了十多種資料。
據了解,“教師無故不參與集體備課”、“拖堂超過10分鐘”、“酒后上課”、“以各種方式泄露或變相泄露試題和考試內容”等9種行為,也被該校認定為重大教學事故。如有教師違反其中任何一條,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并扣除2/3年終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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