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11-19 16:35:00
摘要:她告訴記者,這家幼兒園是她今年7月從前任那里轉過來的。“我和前任園長還簽了幼兒園轉讓合同。”吳園長說,合同上寫明:幼兒園2009年7月5日前的經濟事宜均由甲方,也就是由幼兒園原管理人負責…… |
由于就讀的幼兒園在暑假被轉讓,在上學期就已經交了750元學費、還沒滿3歲的歡歡(化名)至今無法上學,因為新任幼兒園負責人稱沒有收到前任幼兒園園長轉交的歡歡的學費,而幼兒園之前的園長卻無法聯系上。
學費無法退又上不了學
“學費無法退,又上不了學,真的很無奈。750元是我一個月的工資。”昨日上午,歡歡的媽媽袁女士一臉憂愁地說。
原來,今年2月,袁女士帶著歡歡到離家最近的倉山建新鎮高宅村紫丁香幼兒園報名,當時包括學費等費用在內共交了1000元,但是一個月后,歡歡生了重病,袁女士便到幼兒園提出退學。
“當時的園長建議我們退學不退學費,說是等歡歡病好了再上學,可以享受免接送車費等優惠。”袁女士說,歡歡上了一個月的學,剩余的學費還有750元,得到園長的承諾,她便答應了退學不退學費。
9月初,新學期開學了,袁女士帶著歡歡到幼兒園,沒想到幼兒園大變臉:園長換人了,更重要的是,新的幼兒園負責人稱并不知道歡歡已經交了750元學費。
開學至今,袁女士多次奔走,均無功而返。“我們家經濟條件并不好,歡歡看病也花了不少錢,現在遇到這樣的事情更是傷心。”
前任園長玩起“躲貓貓”
“我們也是受害者,我們真的不知道他們交了750元。”昨日,當記者聯系紫丁香幼兒園現任吳園長時,她說。
她告訴記者,這家幼兒園是她今年7月從前任那里轉過來的。“我和前任園長還簽了幼兒園轉讓合同。”吳園長說,合同上寫明:幼兒園2009年7月5日前的經濟事宜均由甲方,也就是由幼兒園原管理人負責。
吳園長也積極聯系了之前幼兒園的負責人陳某,“9月初陳某到幼兒園來,我便想叫袁女士過來,雙方坐下來談談,但是陳某說如果我叫袁女士來,她就走人。這樣我也沒辦法。”
之后,吳園長還派人和袁女士一起到陳某身份證上注明的地址去找陳某,“但是得到的消息是陳某搬走了。”
吳園長還表示,開學以來,像歡歡這樣的情況已經出現幾次了。“另外幾個孩子因為涉及金額較小,我都認了,讓這些孩子繼續上幼兒園。”“我想上學,想和小朋友們玩。”昨日歡歡帶著書包和記者一起來到幼兒園?吹接械陌嗉壵谏险n,站在教室外的歡歡眼里充滿了渴望。
昨日記者撥打了陳某電話十余次,不是關機便是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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