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葉子靜 2012-03-22 10:17:23
(一)報名時間
3月28日-4月3日,市縣(單位)中招辦、中學上傳報考學生名單,省中招系統自動生成考生準考證號,并將準考證號反饋市縣、學校及學生。4月7日-17日24:00時止,考生報名,在網上錄入報名信息數據。
(二)報名辦法
1.各市縣(單位)將2012年在本市縣(單位)預報名參加學業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名單(含直接到本市縣、單位中招辦報名的其他考生)上傳至省中招系統。省中招辦不受理未經市縣(單位)中招辦審核確認的名單。中招系統將給考生自動生成10位數字組成的準考證號(前兩位為年份代碼,3-6位為市縣和畢業學校代碼,7-10位為考生報名順序號)。市縣(單位)中招辦應及時將考生的準考證號通知到學校,由學校通知所有考生。
2.實行互聯網網上報名。考生自行在互聯網上憑本人準考證號和密碼登錄省中招系統進行報名信息的錄入、修改、確認,打印“報名信息確認表”,并在“報名信息確認表”上簽名。沒有上網條件的,由學校負責下載打印《報名信息確認表》,發給考生填寫,學校匯集后到市縣(單位)中招辦指定的網點集中錄入。
3.應屆初中畢業生報名時,由學校負責核驗本校考生的戶籍(核驗時,要特別注意鑒別戶籍不在我省或不在本市縣、單位的考生)及享受優惠照顧政策所需的有關材料(證明、證書、證明表、審核表等)的原件或復印件。經核驗后的戶籍簿及各種證明、證書等復印件,須有核驗人簽名和學校印章,并連同有關表格原件存入考生紙質檔案袋。報名結束后,學校須把考生紙質檔案材料送市縣(單位)中招辦備案。涉及到享受優惠照顧政策條件的考生,市縣(單位)中招辦還要認真核對和確認。
4.在外省市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回本人戶籍所在市縣(單位)報名時,應交本人戶籍材料(原件供審核、復印件存檔)、畢業學校證明(包括是否應屆畢業生、評語鑒定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成長記錄袋等)。市縣(單位)中招辦應告知此類考生何時參加由當地組織的體育、生物、地理、理化實驗操作等科目的考試、考查,以及要配合做好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相片采集等事項。
5.非我省戶籍的考生(不含歸僑考生、歸僑子女考生、華僑在國內子女考生、港澳臺籍考生和外國籍考生)報名時,需要增加提供以下材料:
(1)《2012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非海南省戶籍考生報名登記表》(附件3);
(2)《2012年非海南省戶籍考生報考普通高中學校承諾書》(附件4);
(3)駐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考生須提供師級以上部隊的政治部門證明;
(4)農民工子女考生和其他參加我省經濟建設的人員子女考生,須提供我省公安部門出具的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的暫住證件或暫住登記證明(年滿16周歲的提供暫住證件,不滿16周歲的提供暫住登記證明)。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