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葉子靜 2012-10-16 09:43:21
2013年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將于3月30日至31日進行。為做好報名工作,根據《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試行)》(陜試中考〔2008〕6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對象
具有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籍的高二、高三年級在校學生,2013屆以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以及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的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均可報考。
二、科目設置及考試時間安排
本次開考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通用技術、物理、化學、生物等7科,各科考試內容及形式將依據《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說明》執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日期 時間 科目
3月30日 8∶30—10∶00 思想政治
10∶50—12∶20 歷史
14∶30—16∶00 地理
16∶50—17∶50 通用技術
3月31日 8∶30—10∶00 物理
10∶50—12∶20 化學
14∶30—16∶00 生物
普通高中在校生須在完成某科目必修模塊學習并取得相應學分后,方可報考該科目。在此基礎上,考生可根據個人情況自行選擇參加考試的科目。
三、報名時間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2年11月1日至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名辦法
普通高中在校生在其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借讀生須回其學籍所在學校報名。2013屆以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以及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的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在其戶籍所在縣(區)考試管理中心(招生辦)(以下簡稱“縣級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報名。
首次報名的考生,憑縣級考試機構發放的考籍號和密碼,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www.sneac.com),填寫本人的基本信息和選擇本次考試的科目;非首次報名的考生,憑本人考籍號和自己設定的密碼,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選擇本次考試的科目。
各級考試機構要按照《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工作的通知》(陜教考〔2011〕1號)要求,積極協調當地財政部門落實經費保障,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與考試有關的費用。
(三)報名要求
1.各縣級考試機構在報名開始前,須向首次報名的考生編排、打印、發放考籍號和登錄密碼,并做好網上報名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其中,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的畢業生和社會人員的考籍號前兩位為13。各中學要提前準備好網上報名的設備,確保考生能夠按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
2.學籍發生變動且已參加過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各市(區)考試管理中心(招生辦)(以下簡稱“市級考試機構”)應于報名前一周登錄“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考籍管理系統”,輸入本市(區)轉出考生的相關信息。同時,在正式報名開始前兩天下載本市(區)轉入考生相關信息交縣級考試機構核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符合免考條件的考生,應填寫《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免考證明表》(學考表10),交由中學在報名前逐級報送縣、市級考試機構,由市級考試機構統一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審核手續后,上報省考試管理中心考籍處處理。
4.11月20日前,縣級考試機構確認考生報考信息,并采集首次報名考生的數碼照片。報考信息和照片必須打印出校驗單,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對考生確認過程中指出的錯誤信息,縣級考試機構要及時更正,確保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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