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4-08 15:28:40
東陽市教育局2013年金華中考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根據《教育部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浙江省教育廳和金華市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在認真總結我市近幾年高中招生工作實踐的基礎上,制訂東陽市2013年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如下。
一、初中學業考試報名
1.學業考試的對象為2013年讀完規定年限義務教育的初中畢業生和參加2012年高中招生的其他同等學歷考生。
符合下列條件者準予報名:
(1)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德良好。
。2)初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3)報考普通高中年齡不超過十七歲(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本市戶籍;報考職業高中的戶籍、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
2.下列對象不得報名:
。1)全日制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在校生和畢業生。
。2)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報名時間:3月26日至28日。
4.報名地點:應屆畢業生在就讀初中辦理集體報名手續(持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其中不在戶口所在地就近初中就讀(初三年級或初中階段二年及以上)的借讀學生,實行全市統一單獨編排報名號,東陽中學定向招生實行單獨計算定向指標和錄;
外縣(市)戶口在本市借讀(二年及以上)且要求在東陽借考的考生,持申請書、父母居住證由借讀學校領導審核簽署意見后可同意借考,借考生不參加本市普通高中指令性計劃錄取。
5.全市統一實施無紙化報名,拍攝采集數碼照片,考生報名時交報考費65元(含體育及實驗考試費)。
6.在市外借讀回戶所在地報名的考生,應有畢業學校出具的是否應屆畢業及有無重讀的證明;初中階段有4年經歷的考生須交驗休學等原始證件(附入本人檔案)。
7.考生經所在初中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報市招辦批準報名,并發給準考證。
8.不在我市報考的本市戶口考生,不得參加本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統一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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