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紫涵 2013-04-17 15:13:49
從2013年入學的七年級新生開始,將體育學科列入中考科目。體育考試成績由七、八、九年級的體育測試成績按比例累計后,綜合評定。其中,七、八年級由初中學校自行組織測試,每一年級測試成績的滿分均為100分。九年級學生的體育測試擬在每年5月份進行,擬采取全市統一組織、各縣(市)區分設考點的方式,由市教育局統一選派監測員進行測試,滿分為100分。
學生體育科目中考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初一測試成績*30%,初二測試成績*30%,初三測試成績*40%,總分為100分,以40%的比例(按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到整數位)計入中考成績,滿分為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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