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紫涵 2014-03-05 10:00:51
中考網訊:據廈門教育局消息,廈門市2014年中招全市統一報名時間為2014年2月18日至23日,體育考試項目報考也同時進行。因特殊原因錯過報名的,可于2014年4月28日至29日補報。請考生及家長注意以下事項:
一、報名對象
1、持有本市公辦中學學籍(含借讀生)、民辦中學學籍(不含借讀生)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持有本市常住戶口在外地就學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3、持有本市常住戶口,具有同等學歷的社會青年。
二、報名地點
1、應屆考生原則上在學籍所在校報名。
2、在本市公辦學校借讀的非本市戶籍考生在借讀校報名。
3、社會考生(含往屆生)、在外地就學返廈參加中考[微博]的考生和補報名考生統一到戶籍所在區社會報名點報名。各區社會報名點設置如下:思明區在思明區招生辦(地址:廈禾路137號6樓,開禾路口公交車站,大同小學旁,電話:2684504),湖里區在湖里區招辦(地址:湖里南山路47號、湖里中學南校區內,電話:2658865,6027773),集美區在杏南中學(地址:杏林杏南路32號,電話:6211499),海滄區在海滄區招生辦(地址:海滄區海達路2號309室,電話:6588603),同安區在廈門市第二外國語學校(地址:祥平街道銀湖西路街,電話:7124233),翔安區在翔安區招辦(地址:翔安區新店鎮新店中學科研樓3樓,電話:7889768)。
三、報名材料
1、應屆考生報名材料:(1)戶口簿(或身份證)及復印件;(2)參加廈門市初中升學錄取的考生須提供初中招生報名表,初中階段轉學的考生須提供轉學證明和轉學前原學校的學籍卡;(3)社會實踐登記表;(4)學生綜合成長記錄目錄及自我評價;(5)在初中就學4年以上(含4年)的應屆生應附“就學簡歷證明”;(6)非本市戶籍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或監護人(附注監護對象)在廈居住的暫住證明;(7)填報我市普通高中的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須提供父(母)勞動合同、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8)到考區招辦指定報名點報名或補報名的應屆考生還須持應屆生證明。
2、往屆生報名材料:往屆生須提交前述材料中的除第(2)項之外的其他材料,還應提交初中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四、注意事項
1、學籍所在校與戶籍不屬同一招生片區的本市戶籍應屆考生,要在學籍所在校所屬片區報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的,應具有學籍所在校正式學籍,且在學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要在戶籍所在地招生片區升學的,應回戶籍所在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2、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報考職業類學校條件不限,報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含定向生),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2013年2月4日前具有我市初中學校正式學籍且在學籍所在校實際就讀;(2)考生父(母)近一年在廈有合法穩定職業及住所(含租賃)并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
3、確需借考的考生,經報名點學校、借入學校同意后,考生填寫由報名點學校打印的《廈門市2014年中考借考申請表》,考生按表中的(一)(二)(三)(四)順序辦理審批報備手續,屬借讀的還應持完整借讀手續。
4、考生持《廈門市2014年中招體育考試準考證暨成績登記表》參加體育考試,持《廈門市2014年中招考試準考證》參加思想品德、歷史考試、理化實驗和中考(由于該準考證需使用多次,應妥善保管)。
五、關于定向生資格和普高普通生報考資格的認定
初中階段均在學籍所在校實際就讀的本市公辦學校應屆考生,具備定向生資格。
普高普通生報考資格根據第四點相關內容確認。
定向生資格、普高普通生報考資格由報名點在中招報名時認定。報名點根據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審核考生是否具備定向生資格,于2014年2月24日至26日以班級為單位對符合填報定向生資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根據公示結果重新打印《廈門市2014年初三中招報名公示花名冊》,經班主任、年段長、教務主任、分管校領導簽字后,上交市、區招生考試機構。
鑒于2014年中招政策的調整變化,對外地戶籍考生報考普高普通生所要求提供的父(母)勞動合同及社保繳交記錄可延至4月29日,若考生于4月29日中招補報名前將戶籍遷入廈門,則上述材料可不作要求。中招統一報名后,若考生的定向生資格、普通生資格有變化的,報名點應再次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在中招系統中更改。
六、關于體育考試項目報考
考生在報名時須確定體育考試選考項目,體育項目報考一經確認不得更改,每名考生應于半天內完成下列三個必考選考項目的測試:
(一)必考項目: 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
(二)選考項目1:立定跳遠、跳繩(兩項須選1項)。
(三)選考項目2:擲實心球、引體向上(限男生)、仰臥起坐(限女生)(三項須按性別選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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