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整理 2014-05-14 17:01:58
第一類:跑
1.50米跑
場地器材要求:50米直線跑道若干條,地面要平整,地質不限,分道線清楚。發令旗一面,口哨一只,秒表按每道三塊配備,使用前應先校正秒表。
考試方法:考生至少兩人一組,起跑姿勢不限,每人限跑一次。每個考生的成績由3名評分員計時,當考生聽到起跑信號發出后開始起跑,計時員看發令旗發令后開表,當考生軀干到達終點時停表。如出現搶跑該組重跑,同一組搶跑累計達2次后,該組再次搶跑的考生取消該項目考試資格,該項目成績計0分。跑步進行中出現竄道并且妨礙了他人,該項目成績計0分。每位考生應由三名計時員共同計時,成績以秒為單位,取一位小數,第二位小數非“0”時則進1。三塊秒表的時間都記錄在考生成績登記表內,去掉一個最高成績和一個最低成績后,中間成績為考生的決定成績。
評分標準:
2.100米跑
場地器材:100米跑道若干條,與50米要求相同。
考試方法:與50米要求相同。
評分標準:
3. 3分鐘25米往返跑
場地器材:30米跑道若干條,每道寬2米,地面要平整,地質不限。在跑道兩端之間劃兩條距離25米的平行線,每條跑道距兩端線內1米處各放一錐筒,在兩端線之間每隔5米劃一條線,計時用秒表。
考試方法:測試分組進行,每組不得少于二人。每條跑道應有一記錄員記錄跑的往返次數和實際距離。考生站在起跑線后準備,發令員發令后,考生按規定時間繞錐筒往返跑。測試時,計時員每30秒報時一次,最后10秒鐘報時一次。計算跑的實際距離,以時間結束考生最后著地腳的落地點為準。考生不能觸碰錐筒、竄道,違例者重測,記錄員記準往返次數,以一個往返單程(50米)為一次。登記成績以10米為單位,個位數不計成績。
評分標準:
第二類:跳
1.立定跳遠
場地器材要求:在平整地面進行,不應有斜面,若出現斜面必須由低處往高處跳,不允許使用踏跳板。
考試方法:考生要兩腳自然開立,站在起跳線后,腳不得踩線,原地兩腳同時起跳,不得出現原地小跳。每人試跳三次,丈量起跳線后沿至最近著地點后沿的垂直距離,取最好成績為決定成績。登記時以米為單位,取兩位小數。
評分標準:
2.急行跳遠
場地器材要求:沙坑、起跳板、丈量尺、沙耙、鏟、掃把。沙面盡量與地面成水平。起跳板、跑道要平整。起跳板前沿與沙坑近端的距離不少于1米。
動作要求:姿勢不限。
考試方法:考生按田徑規則要求進行測試。每人試跳三次,取最好成績為決定成績,以 米為單位,取兩位小數。丈量踏跳板前端至最近著地點的垂直距離。
評分標準:
3.跳高
場地器材要求:沙坑或跳高墊、跳高架、橫桿、丈量尺。
動作要求:姿勢不限,但必須單腳起跳。
考試方法:起跳高度男子橫桿不低于1.15 m,女子橫桿不低于1.00 m起跳,可以免跳。每次所升高度規定:男考生;橫桿在1.35m以下每個高度為5cm,1.36 m以上每個高度為3cm。女生;橫桿在1.20m以下每個高度為5cm,1.21m以上每個高度為3cm。每個高度有三次試跳機會,如三次均失敗,即以所跳過的最后高度為決定成績。丈量尺必須與地面垂直,從地面量至橫桿上沿的最低點,成績記錄取兩位小數。其余則按最新田徑規則執行。
評分標準:
第三類:力量
1.原地擲實心球
場地器材要求:15米長、10米寬的平地若干塊。起擲線清楚,起擲地面平坦,不得有坑,硬度適中。使用重量為2kg膠皮實心球,刻度為15米以上皮尺若干把,以米為單位取2位小數登記考試成績。
考試方法: 在擲實心球區劃一條白線作為起擲線,考生站在起擲線后,兩腳前后或左右開立,身體面對擲球方向,雙手舉球至頭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將球經頭上方向前擲出。 如采用兩腳前后開立投擲姿勢,球出手的同時后腳可向前邁出一步,但腳不能踩或超越起擲線。每人擲三次,每次丈量起擲線后沿至球著地點后沿之間的垂直距離, 三次成績都記錄在考生成績登記表內,取最好成績為決定成績。登記成績以米為單位,取兩位小數。
評分標準:
2.1分鐘仰臥起坐(女)
場地器材要求:墊子若干塊,鋪放平整。
動作要求:預備姿勢考生仰臥于墊上,兩腿屈膝,大小腿成直角,兩手手指交叉貼于腦后。考生的同伴壓住考生兩踝關節處,起坐時,以雙肘觸及或超過兩膝為完成一次,仰臥時兩肩胛必須觸墊。
考試方法:每人一次考試機會,考試時兩人一組,一人為考生,另一人用雙手壓住考生兩踝關節處,交替進行;監考評分員發出“預備——開始”的口令,同時計時并開始計數,一分鐘到時,登記考生所完成的次數;考試中發現考生有違例情況,應及時指出,違例動作不計次數;如一分鐘到,考生雖已起坐,但兩肘未觸及膝蓋者,該次不算。
評分標準:
3.引體向上(男)
場地器材:高單杠,杠粗以手能握住為準。
考試方法:每人考試一次,考生雙手正握杠,兩手約與肩同寬成直臂懸垂。靜止后,兩臂同時用力向上引體(身體不能有附加動作),上拉到下顎超過橫杠上緣為完成一次,下降時成直臂懸垂,若未成直臂懸垂即開始向上引體,則該次不算,成績記錄以完成引體次數為準。
評分標準:
第四類:民族體育
1.拋繡球
考試方法:考生持繡球繩帶,站在拋球線后面,經擺球,拋出的繡球穿過5米高桿上直徑為1米的球圈算成功一次,繡球拋出后快跑撿回,在拋球線后拋出,依次進行。考生踩到或越過拋球線判為失敗,每次考試時間為1分鐘,每人有2次考試機會,取最好成績為決定成績。
場地器材要求:考試所用繡球統一規格,重量150克,繩帶長度不少于50cm。R=0.5米
2.踢毽子
考試方法:在直徑為2米的圈內,以髖關節以下的腳內側、腳外側、腳面、大腿觸毽子,出圈踢判失敗。
考試要求:①考試毽子自備,毽子材料必須包括墊片、羽毛,大小規格不限。 ②每人1次考試機會,在1分鐘內累計成功次數,計入該項成績。③考生可備多只毽子。
評分標準:
3.武術
考試項目:長拳、南拳、太極拳、刀、槍、劍、棍套路任選一項。
考試時間:長拳、南拳、刀、槍、劍、棍套路1′-1′20″、24式太極拳4′-5′(可自配無口令的音樂)。
考試場地:長14米,寬8米,地面平整。
評分方法:
①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套路,符合拳種,姿勢正確,動作規范協調,套路清晰,勁力順達,力點準確,精神飽滿,節奏分明,內容充實,風格突出給滿分10分。
②出現輕微錯誤動作及失誤8-9分起評。
③出現明顯錯誤動作及失誤6-7分起評。
④出現嚴重錯誤動作及失誤5-0分起評。
⑤沒有完成套路中途退場不予評分,重做扣2分。
⑥刀、槍、劍、棍器械按國家武術比賽規則要求,器械不符合標準扣2分。
第五類:興趣特長
1.籃球(往返運球投籃)
考試方法:(以右手運球為例)由球場右側邊線和中線交接點(扇形區)開始運球上籃(考生起動開始計時)投中后運球至球場左側邊線和中線交接點(扇形區)后折返運球上籃,投中后運球回起點。
考試要求:
①可用任何投籃動作投籃;
②投入籃后方能進行后續動作;
③投籃及運球不能違例,違者不計成績;
④折返時考生也必須踏至左側扇形區域方能折返,運球回終點時,考生踏至扇形區內停表。
⑤每人有2次考試機會,取最好成績為決定成績。
評分標準:
2.排球(扣球)
場地器材要求:
①網高:男:2.25米;女:2.00米;
②球:排球(標準用球);
③場 地:標準排球場地;
考試方法:考生在4號位扣球,每人輪流依次扣球5次。
考試要求:考生采用助跑雙腳起跳扣球,不得原地起跳扣球,若傳來的或拋來的球不好可以不扣,但要立即補扣。如果已起跳揮臂但扣不到球,應作為一次扣球計算。
評分標準:每位考生扣球5次,每扣一次好球得2分,一般球得1分。取5個球的得分計算成績,滿分為10分,每球評分標準:
①好球:助跑起跳正確、協調,起跳點合適,揮臂動作合理,擊球準,力量大,球速快,得2分。
②一般球:助跑起跳動作基本正確、協調,揮臂動作較合理,擊球點不準確,力量較小,球速慢,得1分。
3.足球(20米運球繞竿射門)
場地器材要求:
①在距離球門線中點14.5m處畫一條與球門線垂直的20米直線,距球門線的遠端為起點。
②從距球門線中點14.5m處起,沿20米垂直線插標志桿8根,桿間距為2米,第八根標志桿距起點4米。
③標志桿固定垂直插在地面上,插入地下深度不限,以考生碰不倒為宜,桿高至少1.5米。
考試方法:
①考生從起點開始運球,腳觸球則立即開表計時,運球逐個繞桿后射門(漏桿須返回補繞),球越過球門線則停表。
②運球漏桿未補或球未進球門,則無成績。若射中球門橫梁或立柱彈回,均可立即補射球門。
③每人有2次考試機會,取最好成績為決定成績。
評分標準:
4.乒乓球(一推一攻)
場地器材要求:
①乒乓球場地及其它設施由考點負責提供。
②乒乓球拍由考生自備(按乒乓球比賽規則配用)。
考試方法:
①考生自由選擇助考(教師、家長、學生均可);
②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一推或一攻的順序進行,若出現“兩推或多推一攻”和“一推多攻”情況不計板數。
③以一分鐘內推和攻的次數來確定成績,若出現失誤,可繼續進行,仍按“一推一攻”累計板數。
④每人有2次考試機會,取最好成績為決定成績。
評分標準:
5.羽毛球(正手扣殺)
場地器材要求:
①室內外標準羽毛球場地。
②考生自備羽毛球拍及羽毛球若干個(克數不限)
③得分區與限制區,用4 cm黃色封口膠標出。
考試方法:
①考生面對球網等候助考人員(教師、家長、學生均可)的發球,球發出后在限制區內扣殺來球,不能踩在限制線上扣殺球。
②每個考生共有十次扣殺球機會,在左(右)限制區內各扣殺5個直線球和5個斜線球。
③助考人員應根據考生人員選擇固定站在左(右)側給考生連續發5個平高對角球和5個平高直線球。
評分標準:
①每個考生扣殺球十次,每球1分。
②每個考生有三次放棄不合適來球機會,但規定考生只要做出揮拍扣殺動作,無論觸球與否都示為一次扣殺球。
③每次扣殺球落到得分區域內(壓線算得分)得1分,扣殺失誤(踩限制線或沒有觸球)記“0”分。
6.健身操
考試場地:長14米,寬14米,地面平整,普通錄音機一臺。
音 樂: 使用由初中升學招生考試辦公室提供的規定考試曲目《活力無限》。
動 作:按初中升學招生考試辦公室編排的規定動作進行。
評分辦法:
①動作規范協調,有力度,舒展幅度大,節奏感強,富有表現力,可評滿分10分。
②出現輕微錯誤每次扣1分。
③出現明顯錯誤每次扣2分。
④出現嚴重錯誤每次扣3分。
⑤未完成動作中途退場,不予評分,重做動作每次扣1分。
⑥動作與音樂節奏不符,輕微扣1分,明顯扣2分,嚴重扣3分。
7.游泳(50米不限姿勢游)
考試方法:
①泳姿不限每人考試一次;
②出發:可站在出發臺或池邊聽發令出發;
③終點:手或身體其他部位觸池邊壁停表;
④途中不得拉水線;
⑤登記成績以分、秒為單位。
考試要求:
①考生須穿著游泳衣、褲;
②考試期間必須遵守泳池安全規定。
評分標準:
考試順序
原則按照跑類→跳類→力量類→民族體育類→興趣特長類的順序進行。如有報“游泳”項目考試的考生,必須由該校領導、任課體育老師于考試當天上午或下午把考生送到三中游泳池進行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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