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整理 2014-05-20 15:19:03
各縣(市、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分局,直屬單位(學校):
根據《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學前教育全面提升保教質量的若干意見》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調整和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為認真做好我市2014年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全面提高學前教育師資培養質量,按照《麗水市2014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意見》要求,制定我市2014年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具體如下:
一、報名工作
1.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為具有我市初中學校注冊電子學籍的應、歷屆初中畢業生和具有我市戶籍在外地就讀的應、歷屆初中畢業生。
2.報名時間
今年仍采用網上報名的辦法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4月18~23日,共6天。18日上午8︰00開通報名系統,23日下午5︰00關閉報名系統,不再接受報名。學生只需登錄麗水教育網(http://www.zjlsedu.org/lndex.html),在首頁點擊“麗水市2014年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報名”窗口欄,按照提示操作,即可報名。
二、考試辦法
1.凡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由麗水學院幼兒師范學院(麗水中等專業學校)牽頭組織的專業統一面試,面試成績按25%比例計入考生總成績。具體面試辦法、評分標準和有關項目面試題庫詳見附件1-4。
2.考生均應參加2014年麗水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及分值等均按《麗水市2014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意見》要求執行。
三、志愿填報
1.面試后,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面試合格入圍名單,并向社會公布。面試入圍者獲得填報“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志愿資格。
2.面試入圍考生在規定時間,通過麗水教育網進行網上填報志愿。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學業考試后,按考生的總成績(總成績=學業考試文化課成績+體育成績+優惠加分+面試成績的25%)實行分縣(市、區)單獨劃線,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招生計劃數的150%劃定。
四、錄取工作
1.錄取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組織,實行網上統一錄取。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按照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的學生學業考試文化課成績原則上不低于總分的70%(不含體育分),綜合素質評價測評等第為4P以上(含4P),綜合表現評定為合格以上。
2.招生計劃實行全市統招與定向到縣(市、區)相結合,實施單獨提前招生(與委培生招生同時進行),錄取新生名單由市招考中心審核批準,并向社會公布。
3.各縣(市、區)未完成的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計劃,學業考試文化課分數可適當降低錄取,降分幅度控制在15分以內,且原則上不低于當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降分之后仍未完成的計劃在全市范圍內調劑錄取。
4.已被錄取的考生,須按錄取學校規定的時間辦理注冊手續,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注冊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要認真進行復查,凡弄虛作假的,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組織領導
1.為切實加強對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的領導,強化招生考試工作的管理,保證招生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序實施,成立2014年麗水市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吳燕
副組長:林少敏葉旭華施海勇王萬良
成員:闕泉陳希鵬舒福才楊英
丁予珙陳慶偉池積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陳希鵬兼辦公室主任,成員為雷根生、余根良、周蘇娥、蘭少華、柯可愛
2.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初中學校要積極配合招生院校做好招生宣傳、報名、錄取等工作,增強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透明度和嚴肅性。
3.各縣(市、區)教育局和招生院校要加強招生工作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紀律教育,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的,予以嚴肅處理。
2014麗水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面試科目評分標準
聲樂(50分)
A等:45—50分。嗓音條件良好;歌唱姿勢正確,體態自然大方;音域寬廣,音準、節奏正確,音樂樂感好;歌曲演唱完整,演唱感染力強;曲目有一定難度。
B等:35—44分。自然嗓音良好;歌唱姿勢正確,體態自然大方;音準、節奏正確;歌曲演唱完整,有一定的表現力。
C等:20—34分。歌唱姿勢正確;音準、節奏尚可;能夠較完整地演唱整首歌曲。
D等:20分以下。節奏差,音準差,嗓音條件差。
舞蹈(50分)
A等:45—50分。能夠準確把握舞蹈風格與特點;動作協調、靈活、優美,節奏清晰;表現力強,富有感染力。
B等:35—44分。基本掌握舞蹈風格與特點;動作協調、靈活,節奏掌握良好;有一定表現力。
C等:20—34分。體態放松不僵硬,動作基本協調。
D等:20分以下。體態僵硬,動作協調性差,節奏不清晰。
器樂(50分)
A等:45—50分。演奏方法正確;音準、節奏好;有良好的樂感;具備較高的演奏技巧,表現力強;演奏氣質良好;演奏作品有一定難度。
B等:35—44分。演奏方法基本正確;節奏準確;樂曲表現完整;有一定的音樂表現力和演奏技巧。
C等:20—34分。演奏方法基本正確;節奏稍差;能較完整演奏一首樂曲;表現力一般。
D等:20分以下。演奏方法不正確;音準、節奏差;不成曲調。
語言表達(50分)
儀容儀表(10分)
A等:9—10分。符合《學前教育考生考前基本要求》,五官端正,行為舉止大方,有禮貌,著裝得體。
B等:4—8分。符合《學前教育考生考前基本要求》,五官較端正,行為舉止恰當,懂禮貌,穿戴整潔。
C等:4分以下。基本符合《學前教育考生考前基本要求》,身材明顯矮小,衣著、行為舉止欠得體,有染發、戴耳環等不合適修飾。
講幼兒故事(20分)
A等:16—20分。發音標準,語言流暢;講述思路清晰,情節完整;肢體語言配合恰當,儀態自然大方,表現力強;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
B等:11—15分。發音偶有失誤,語言比較流暢;講述思路清晰,情節完整;有一定的肢體語言配合,表現力較強;感情比較充沛,富有較強的感染力。
C等:6-10分。發音失誤較多,語言基本流暢;講述思路清晰,情節較完整;富有一定的感染力和表現力。
D等:5分以下。發音不標準,語句欠連貫,情節不完整,缺乏感染力和表現力。
回答問題(20分)
A等:16—20分。表達清楚、簡潔,遣詞造句恰當,有邏輯性,富有感染力。
B等:11—15分。表達比較清楚、簡潔,遣詞造句尚可,較有邏輯性,有一定感染力。
C等:6—10分。表達比較清楚,但不夠簡潔,遣詞造句較差,邏輯性不強,缺乏感染力。
D等:5分以下。表達不清、累贅,缺乏邏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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