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合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5-04-13 14:38:12
材料二:民意、民智、民主——科學立法的地方實踐 剛剛走過的9月,中國人大制度歷經60載,一個甲子的滄桑,成效斐然,特別是在
立法方面。為了立“良法”,行“善治”,上海、北京、廣東、浙江、安徽、福建等地積極探索,突破“閉門造車”樊籬,全面傾聽民意,充分吸納民智,力促民主立法,確保立出的法管用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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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傾聽民意,充分吸納民智,力促民主立法,確保立出的法管用好用。”這樣做,有什么重要意義?
(1)有利于宣傳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進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
(2)有利于體現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體現這一本質要求,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深入實施,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3)有利于保障人民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等政治權利,切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4.各地這一做法保證了公民什么權利?我們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行使這一權利?
監督權(批評、建議權)。可以通過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地方人大常委會反映;可以采用書信、電子郵件、電話、走訪以及網絡等形式,向有關部門舉報或反映;可以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等媒體進行監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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