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遼寧教育網 作者:中考網整合 2015-12-16 16:29:57
錦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6年初中畢業生
學業考試工作的通知
錦教辦〔2015〕71號
各縣(市)區教育局(文教局),市教師進修學院,市招考辦,市教育技術裝備管理中心,局直各初中: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教育部關于深入推進和進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見》(教基[2008]6號)和《錦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3年局直初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錦教辦〔2013〕4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6年我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學業考試性質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以下簡稱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既是初中學段學生學業的水平考試,又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新生的選拔性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學生在學科學習目標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二、命題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要有利于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落實課程計劃,推進素質教育;要有利于鞏固和提高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成果,促進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要有利于義務教育新課程的實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要有利于高中教育同初中教育的銜接,在連續性基礎上有效提升教學水平;要有利于培養學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促進教師教學觀念和學生學習方式的轉變;要有利于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促進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要有利于平時的教學,穩定正常的教學秩序,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同時要兼顧高中階段學校選拔學生的需要,要有適當的難度和必要的區分度。
三、命題依據和原則
1.命題依據
考試命題堅持以教育部印發的義務教育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并依據各學科的《考試說明》進行命題。
2.命題原則
(1)全面性原則。對初中畢業生的學業水平和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評價。學業考試不僅要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還要考查學生掌握知識的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綜合素質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發展的諸方面,還要關注學生素質的發展過程。
(2)導向性原則。注重高中教育同初中教育的銜接,考查學生繼續學習的潛能。
(3)科學性原則。注重難易適度。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試題易、中、難的比例分別占7:2:1;選擇題分數不超過學科試題總分的20%(英語學科不超過40%,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學科不超過50%),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實驗性試題不少于學科總分的20%,思想品德學科增加民族團結教育知識考查內容,占思想品德學科總分的5%。各科命題要符合初中教學實際,以學生為本,夯實基礎,難易適中,適當控制題量,不出偏、繁、怪和似是而非的題。試卷結構合理,題型分配科學,多種題型兼顧,梯度適宜。各學科命題考試的基本要求詳見各學科的《考試說明》。
四、考試科目設置及考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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