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遼寧教育網 作者:中考網整合 2015-12-16 16:29:57
(四)措施保證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委員會由校長任主任,成員有副校長、主任、團委書記、班主任代表、任課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等組成。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實施細則,對校內各班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解決評定工作中的問題。
2.班級成立評定小組。班級評定小組由學校委員會提名,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班主任擔任組長,人數一般不少于5人。名單向所在班級學生公示。班級評定小組負責進行班級評定工作,處理本班學生和家長的質詢、投訴與舉報。
3.要建立和健全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復議制度,通過制度創新保證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杜絕營私舞弊等現象。
4.要注重對教師、學生及家長的宣傳教育。要組織教師深入學習《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全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等文件,使教師、學生及家長明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的目的和意義,掌握評定的標準和辦法,加強對師生的誠信教育,客觀、真實、公正地進行評定,推進學校誠信文化建設。
各縣(市、區)及市直學校將實施細則于4月29日前報我局基礎教育處。
十一、保障措施
1.各縣(市、區)要充分認識學業考試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要成立學業考試領導小組,切實擔負起統一管理的責任。在政策、管理、人員和經費上予以保障,確保初中學業考試的順利進行。
2.網上閱卷人員必須是在職的骨干教師,應確保閱卷工作的客觀、公正和公平,特別要加強對主觀題閱卷質量的管理,在作文閱卷中要認真落實三人獨立閱卷的要求。
3.市教師進修學院在學業考試結束后組織評價工作組,對試卷進行分析和評價,并將分析和評價結果于8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4.各縣(市、區)教育局適時匯報考試管理工作,并將考試管理工作總結于7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十二、本通知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錦州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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