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合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6-04-14 14:17:44
【簡析】
第一,力有兩個作用效果,1、改變物體的形狀;2、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所以物體受到力的作用,不一定運動狀態發生改變。
第二,即使力的效果是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運動狀態的改變是由物體受到力的共同效果決定的。1、物體受到非平衡力作用時,運動狀態一定改變(運動速度的大小或方向改變)。2、物體受到平衡力作用時,運動狀態一定不改變(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
6.有力作用在物體上,該力“不一定”對物體做功
【簡析】
力對物體做功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1、有力作用在物體上;2、物體在力的方向上移動了距離,兩者缺一不可。
根據公式W=F.S得:有力無距離,不做功,所謂的勞而無功,最常見的現象是“推而未動”;有距離無力,不做功,所謂的不勞無功,最常見的現象是物體因慣性運動、物體運動的方向與力的方向垂直時。
7.小磁針靠近鋼棒相互吸引,鋼棒“不一定”有磁性
【簡析】
磁現象中的吸引有兩種情況:1、異名磁極相互吸引;2、磁體有吸引鐵、鈷、鎳等物質的性質。所以和磁體靠近相互吸引的可能是鐵、鈷、鎳等物質,也可能是磁體。
8.“PZ220V40W”的電燈,實際功率“不一定”是40W
【簡析】
1、當U實=U額=220V時,燈泡的實際功率P實=P額=40W,此時燈泡正常發光;
2、而U實〈U額時,燈泡的實際功率P實〈P額,此時燈泡發光較暗,不能正常工作;
3、當U實〉U額時,燈泡的實際功率P實〉P額,此時燈泡發出強光,壽命縮短易燒毀。
9.浸在水中的物體“不一定"受到浮力的作用
【簡析】
浮力是浸在液體中的物體受到液體對物體向上和向下的壓力之差,因為下表面浸入液體較深,受到的壓力始終大于上表面,所以浮力的方向始終是豎直向上的。
當物體的底部與容器底部緊密結合,無縫隙時(即相當于粘在了一起),物體不受向上的液體的壓力,所以不受浮力的作用。
例如:陷入河底淤泥中的大石頭,三分之一的露出泥外即浸在水中,但石頭不受浮力作用。
10.液體對容器底部的壓力不一定等于容器內液體所受的重力
【簡析】
公式P=F/S,是計算壓強的普遍適用的公式,而P=ρgh是專門用來求液體產生壓強的公式,由P=ρgh我們可以看出,在液體的密度一定時,液體產生的壓強僅與液體的深度h有關,再根據F=PS不難看出液體對容器底產生的壓力是由液體的密度、液體的深度和容器的底面積決定的。
即:液體對容器底部產生的壓力:F=ρghs.然而只有柱形容器G液=mg=ρvg=ρghs=F.而容器的形狀有很多種,只要不是柱形容器其內部液體的體積v≠hs,所以F≠G液。
容器內盛液體,液體對容器底部的壓力F和液重G液的關系是:1、柱形容器:F=G液2、非柱形容器:F≠G液(廣口式容器:F〈G液縮口式容器:F〉G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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