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紫小涵 2016-12-21 13:11:49
理科綜合考試說明
一、考試性質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依據全日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進行的義務教育階段各學科的終結性考試。考試具有水平測試與選拔兩重性質,既是衡量本學段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又是高一級學校選拔新生的重要依據。
二、指導思想
考試要有利于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有利于體現九年義務教育的性質,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于課程改革,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促進學生生動、活潑、主動學習。因此,中考試題應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區分度和適當的難度。
三、命題依據
1.《教育部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2005]2號)、教育部2008年《關于深入推進和進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見》。
2.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各科最新《課程標準》。
3.《十堰市2017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方案》。
4.人教版義務教育教科書《物理》(八年級上、下冊,九年級全一冊)、人教版義務教育教科書《化學》(九年級上、下冊)(2012年)、人教版義務教育教科書《生物》(七年級上、下冊、八年級上、下冊)。
四、命題原則
1.注重對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全面考查,靈活多樣地考查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引導教學,促進學生的有效學習。
2.注意從實際中選取素材,考查學生在實際情境中提取信息、分析和處理信息的能力,引導教學聯系學生生活實際和社會實際、關注科學技術的發展。
3.注意對科學探究能力的考查,引導教學注重探究過程和方法,注重培養學生科學地認識事物、分析現象和把握規律的能力。進一步加強實驗動手操作能力的考查,以引導學校重視實驗教學。
4.試題內容兼顧學生的性別、地域和民族等差異;試題內容科學、正確,表述無誤;試卷題量適中,難易程度適當,難點分散;試卷結構科學、合理;試卷形式規范。
5.注重發揮考試的導向作用,考試命題有利于引導教師改進教學,引導學生學會學習。考試命題要有助于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推進素質教育。
五、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1.答卷方式:閉卷、筆試。
2.考試時間:考試時間150分鐘,試卷滿分160分。
3.科目分值:
物理80分、化學60分、生物20分。各學科試題只涉及本學科內容,不跨學科綜合。
4.題型:
試卷包括選擇題和非選擇題,非選擇題包括填空、實驗、作圖、計算、簡答、綜合等題型。
5.試卷結構
(1)試卷分第Ⅰ卷和第Ⅱ卷
第Ⅰ卷題型為選擇題。共29題,其中1—19小題,每題2分,20—29小題,每題2.5分,共計63分。編排順序為生物7道題(單項選擇題),化學12道題(單項選擇題),物理10道題(單項選擇題)。
第Ⅱ卷由物理、化學、生物三科的非選擇題構成,共計97分。編排順序為物理12題(填空題5個,作圖題1個,實驗探究題4個,計算題2個);化學8題(填空題5個,實驗探究題2個,計算題1個);生物2題(填空題)。
(2)組卷:試卷按題型、內容和難度進行排列,選擇題在前,非選擇題在后,同一題型中同一學科的試題相對集中,同一學科中不同試題盡量按由易到難的順序排列。
6.注意事項
考試過程中,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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