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市教育局 作者:濱州市教育局 2017-03-15 11:19:07
關于做好2017年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
各縣(區)教育局,濱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北海經濟開發區教育局(辦),市直有關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根據《濱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實施意見》,現就做好2017年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業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有關事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市學業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歷次全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和人才觀,體現公平、客觀、改革、發展的原則,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高中階段教育資源優化,培養學生創新實踐能力,促進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
(一)考生報名
凡注冊我市學籍的初二、初三學生均應參加學業考試,無濱州市初中學籍的學生不允許參加考試。需由外地來我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學生,必須參加我市組織的所有規定科目的學業考試,并于3月24日前持就讀學校所在地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轉學證明和個人戶籍證明等到轉入地縣(區)基礎教育學籍管理部門辦理轉入手續。各初中學校要在3月25日至31日期間到屬地縣(區)教育局(辦)基礎教育管理部門統一辦理本校學生報名手續;各縣(區)4月10日前完成報名信息錄入并上報市教育局。報名工作結束后,將一律不受理學生信息增添、變更的申請。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由市、縣(區)教育局(辦)學籍主管部門負責。
(二)科目設置、分值及考試(考查)辦法
初三年級學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理化實驗技能操作;初二年級學業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20分)學科滿分各為120分,其它各學科滿分均為100分。文化課考試統一實行閉卷形式。
初三年級學生考查科目為: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除外)、地方和學校課程,考查科目成績按等級形式呈現,分為A(優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個等級。
(三)命題要求
命題工作由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承擔,命題要兼顧畢業考試和招生考試的雙重功能,加強與社會實際、學生生活和成長經驗的聯系,試題命制以課程標準、教材為依據,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加強對學生獨立思考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內容,杜絕偏題、怪題;加強對高中階段學習乃至終生學習影響較大的知識和能力的考查,給學生留有較大的思維空間;設置部分選做題,即要求考生在給出的若干題目中,根據規定的數量,自主選擇題目進行解答;在思想品德科目中包括對學生安全常識,特別是自防、自救和遇險逃生等基本方法和技能的考查,占10%的權重。
(四)考試(考查)的組織實施
1.文化課考試
學業考試實行全市統一命題、考試、評卷和發布成績。考試安排在6月10日—12日進行。
初三年級考試具體時間為:6月10日上午8:30—10:30語文,下午3:00—5:00物理、化學;
6月11日上午8:30—10:30數學,下午3:00—5:00英語;
6月12日上午8:30—10:30思想品德、歷史。
初二年級考試時間為:6月12日下午3:00—5:00地理、生物。
初三年級學生未參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試的須報名隨初二年級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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