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3-16 10:11:48
一、考試形式
每名考生考各三個實驗試題,每個實驗由每名考生抽簽確定實驗臺號,進而確定實驗題目。
二、考試程序
(一)監考人員及考務人員在考前30分鐘到考點辦公室報到,考前10分鐘進入考場。
(二)考生按學校作息時間,根據考務安排,在待考室待考。
(三)實驗操作考試分3組分別進入物理考場和化學考場、生物考場,用準考證核對考生;領考員將該組考生領到相應考場;到達考場門口后,主監考組織每位考生抽簽,決定考生的實驗臺號,每一考場設臺號簽18個,簽號即實驗臺號。抽簽前當眾混簽,由考生自己抽取,嚴禁找簽,監考核對臺號簽與實驗臺號,開考后主監考核對并收回臺號簽。
(四)主監考將姓名寫在黑板上,準確計時;主監考宣布考試開始,考生才能開始操作,主監考宣布考試時間終止,考生立即停止操作。
(五)考試中一名監考教師最多負責監考三名考生,監考根據評分表內容當場按步給分,如果扣分需注明扣分原因;當考試過程中儀器有故障,由監考教師解決,如果不能及時解決,可在該考點考試的最后安排該考生補考,補考考生在原考場重新抽簽補考,主監考應在試卷、評分表封套上詳細記錄;每場考試結束,監考員核出總分,并在評分表上簽字。
(六)監考如果合分有誤需要修改考生成績,必須由主監考同意后才可修改,并在評分表的修改處當場由主監考和監考共同簽名。
(七)遲到的考生無論遲到幾分鐘(10分鐘之內)都可以在本場參加考試,所誤時間不補,而且不能安排補考。
(八)主監考對違紀、缺考考生情況要如實填寫在試卷、評分表封套相應記事欄內。
(九)考生考試結束后按規定路線退出警戒區,不得在警戒區內逗留。
(十)每場考試結束后,將試卷和評分表一并交給試卷保管員,試卷保管員清點無誤后,整理好裝入原封套,密封并簽字。每半天考試結束,由考點主任加蓋密封章并簽字。
(十一)每一場考試結束,監考重新調整實驗臺號。
(十二)每半天考試結束,主監考將試卷和評分表交給試卷保管員;每一考點考試結束后,試卷保管員將試卷和評分表交回旗縣區“信實考辦”,封存6個月。
(十三)考點學校考試結束后,提供缺考考生名單(姓名、考號)并加蓋公章。
三、考務人員培訓
(一)考前,市“信實考辦”考務組對旗縣區“信實考辦”有關人員進行培訓。
(二)旗縣區“信實考辦”對監考教師進行計分培訓,使其熟練掌握試題的規范操作程序和評分標準,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四、安全要求
(一)各考點要做好防火、防盜、防水、防擁擠踩踏等各項安全工作;各考場要配足配齊滅火器等防火設施,加強防范措施。
(二)實驗員要切實加強實驗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實驗事故的發生;監考教師如發現考生有不安全操作,要及時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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