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包頭市教育局 作者:包頭市教育局 2017-03-29 13:08:05
五、學業考試、信實考試及體育測試
(一)命題
1.市中招辦統一組織命制《考試說明》和試題。
2.命題范圍和內容不超出考試說明的要求。
3.試題充分反映課程標準對學生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試題內容更加貼近學生生活實際,著重考查基礎知識和學生在具體情景中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力求達到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提高教學質量的目的。
4.考試結束后由市中招辦組織專人對試題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予以通報,逐步建立、完善試題評估制度。
(二)考試
1.考試科目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文科綜合(思想品德、歷史)、理科綜合(物理、化學)共5卷7科,以及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信息技術、體育。蒙授考生加試漢語。考查科目為音樂、美術。八年級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兩科一張試卷。
2.考試形式
分為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
第一類: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文綜、理綜、漢語及八年級地理、生物結業考試形式均為閉卷筆試,英語學科另設聽力測試。
理化實驗操作技能、信息技術考試:實驗考試內容為初中階段物理、化學學科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生應掌握并能獨立完成的實驗(其中物理20個,化學8個),每名考生只做1個實驗(通過抽簽確定物理或化學);信息技術考試采用上機操作考試,題庫自動組卷,學生答完網上提交,系統自動給分。理化實驗考試考前十天內由市中招辦書面通知各考點學校考試所需要的理化實驗儀器、藥品材料;考前1天將考試試題發放到各考點實驗室,由各考點實驗人員準備各試題所需要的實驗儀器、藥品材料。凡承擔理化實驗操作考試任務的考點學校,要按照通知要求配齊配足實驗材料。
體育測試:按照《包頭市2017年中考體質測試工作方案》(見附件2)規定,現場電子測試,現場給分(具體計分辦法參照2016年標準執行)。免試考生名單及相關證明材料需由各旗縣區教育局體衛藝科匯總后,于4月14日前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審核,并于4月24日—28日在包頭市教育政務網及包頭教育在線微信平臺進行公示(內容含考生姓名、準考證號、畢業學校、班級等)。公示無異議,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于5月5日前將花名冊交付市教育考試中心統一登錄成績。
第二類:考查科目。
音樂、美術為考查科目,按照《包頭市2017年中考藝術素質考查實施方案》(見附件3),除試點旗縣區外,其余由各初中學校組織。社會考生由所屬旗縣區教育局委托當地一所初中學校完成考查。考查以教育部規定的音樂、美術課程標準為依據,以初中階段現行教材的教學內容為范圍。考查成績以A(優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等級評價方式呈現。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匯總后于5月12日前將成績交付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內容含考生姓名、準考證號、畢業學校或社會考生、考查成績等)。
3.考試時間及科目安排
日期 |
星期 |
時間 |
科目 |
6月27日 |
星期二 |
上午09:00—11:30 |
語文、蒙授語文 |
下午03:00—04:30 |
文科綜合、蒙授文綜 |
||
6月28日 |
星期三 |
上午09:00—11:00 |
數學、蒙授數學 |
下午03:00—04:30 |
理科綜合、蒙授理綜 |
||
6月29日 |
星期四 |
上午09:00—11:00 |
英語 |
下午03:00—04:30 |
漢語 |
||
地理、生物(八年級) |
4.學業考試時長及卷面計分辦法
(1)八年級考試時長及卷面計分辦法
科目 |
考試時長 |
卷面總分 |
折合分值 |
地理、生物卷 |
90分鐘 |
100分 |
60分 |
(2)初中畢業生考試時長及卷面計分辦法
科目 |
考試時長 |
卷面總分 |
語文、蒙授語文 |
150分鐘 |
120分 |
數學、蒙授數學 |
120分鐘 |
120分 |
英語 |
120分鐘(聽力15分鐘) |
120分(聽力20分) |
文科綜合、蒙授文綜 (思想品德、歷史) |
90分鐘 |
100分(政治50分,歷史50分) |
理科綜合、蒙授理綜 (物理、化學) |
90分鐘 |
100分(物理60分,化學40分) |
漢語 |
90分鐘 |
100分 |
物理(化學) 實驗考試 |
10分鐘 |
10分 |
信息技術考試 |
20分鐘 |
10分 |
體育分 |
|
30分 |
合計 |
|
610分(蒙授710分) |
地理、生物結業考試 |
90分鐘 |
60分 |
總計 |
|
670分(蒙授7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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