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4-27 14:41:52
4.印制錄取名冊
市招生辦統一打印錄取名冊,統一印制珠海市中考錄取通知書,并加蓋市招生辦和學校公章。
(三)錄取順序
首先,提前批特長生錄取;其次,普通高中統招生及指標生錄取;最后,中職、技工學校錄取。
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將組織符合條件的考生征集志愿,實行調劑補錄,具體實施辦法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另文通知。
(四)注銷、補錄和注冊
已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未經審核不得注銷錄取、退檔或轉檔。錄取后未按規定時間注冊的考生視為放棄當年普通高中的錄取資格,放棄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其他普通高中的錄取。
職業中學及技工學校未注冊的考生,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在招生系統上辦理注銷手續。
錄取完畢后,學校須憑市招生辦蓋章的錄取名冊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或職業教育科辦理學籍注冊手續,否則按違規招生處理。
(五)錄取結果查詢及公開
錄取結果公布后,考生可憑準考證號、密碼登錄珠海教育信息網招生考試專欄中考管理系統查詢錄取結果。公辦普通高中統招生及指標生錄取名單將在珠海教育信息網招生考試專欄公示5天。
(六)嚴格招生工作紀律
為確保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杜絕各種違紀行為,切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全體招生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珠教〔2014〕2號)和市教育紀工委《珠海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紀律》(珠教紀工〔2002〕9號),確保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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