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安徽網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5-22 14:00:41
5月19日,備受關注的《關于做好全市2017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正式對外公布,記者第一時間從市教育體育局了解到,今年我市中考招生政策大體上與去年保持一致,穩中有進,對定向指標分配、體育特長生招生等方面做出了更加細化的規定和要求。在規范普通高中招生方面,繼續加大監管力度,并制定違規處罰措施,明確提出對今年在招生等規范辦學行為方面被查處的學校,2018年將按照不低于2017年招生計劃10%的比例相應減少其招生計劃。
【定向指標】
同等對待外市讀書回宜考試中考生
每年中考招生,最受廣大家長考生關注的就是定向指標的分配和錄取。按照省教育廳要求,今年安慶市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繼續按招生計劃的80%指標定向分解到初中學校,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標到校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設置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
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不設最低錄取線,但考生須達到普高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若未達到普高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所剩指標將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補錄。
定向指標原則上根據各初中實際在籍、就讀滿三年且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畢業年級學生數,按比例切塊分配,嚴禁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掛鉤。
隨遷子女在安徽省流入地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報考普通高中學校,與當地學生執行相同的高中招生政策。在外市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的學生,可以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錄取,由教育行政部門集中設立報名點,并根據報名點報考人數,按照省示范高中定向到校的比例同等分配定向指標。
【自主招生】
體育特長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
今年的中招政策明確提出,支持各地選擇示范高中在一定范圍內開展自主招生,支持各地開展普通高中聯盟共建辦學,支持轄區內示范高中聯合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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