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安徽網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5-22 14:00:41
【中考加分】
符合多項的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項
中考加分政策方面,按照省教育廳規定,結合我市實際,今年我市中考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如下:《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即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前款規定以外的僑眷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須提交戶口簿和市外僑辦證明材料)
臺灣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須提交戶口簿、市臺辦證明材料);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須提交戶口簿、《烈士證》);少數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須提交戶口簿)
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在其中考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須提交戶口簿、組織委派證明);現役軍人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上增加5分投檔。(須由軍分區統一提交證明)
省教育廳規定,為了進一步清理有違公平公正原則的中考加分政策,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項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項照顧,不享受累計加分。
【規范招生】
違規招生學校明年招生計劃將減少
招生工作公平與否關系著廣大中考生的切身利益,與往年相比,今年我市對規范招生提出了更高要求,并明確制定了“處罰措施”。
按照新的中招政策,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下達后,各地公、民辦普通高中不得超計劃、超班額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下的學生。公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轄市招生。全市普通高中新生嚴格按照市教體局統一招生錄取結果建籍。
根據省教育廳要求,對擅自擴大招生計劃或自行錄取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學籍,不發放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將予以通報批評,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資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稱號。
特別提出,對今年在招生等規范辦學行為方面被查處的學校,2018年將按照不低于2017年招生計劃10%的比例相應減少其招生計劃。
同城范圍內(含縣域內)的普通高中學生嚴禁借讀,各普通高中必須嚴格執行。已經正式錄取的學生,無故不到錄取學校報到,逾期視為主動放棄普通高中就學資格,招生學校不得為其申請建立學籍。各學校要嚴格控制班額,不得實行大班額編班,班額最大不得超過54人。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