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6-26 19:27:09
市區統一劃定普高最低控制線,5所普高部分計劃跨區統籌招生
為了進一步提升市區普高資源的共享程度,從今年開始,溫州中學、溫州二高、甌海中學、龍灣中學、洞頭中學等5所普高共安排251名招生指標,面向本行政區外的市區范圍統籌招生,該計劃按照各區初中畢業生人數的比例分配到各個區,并納入各個區的招生計劃,由各個區考生填報志愿后按平行志愿擇優錄取。今年起還將市區作為一個招生區域,統一劃定普高最低控制線,以方便市區考生在四個區之間的流動。
省一級特色示范學校和縣中可招收保送生
根據省教育廳的文件精神,今年我市省一級特色示范學校和縣中可以招收保送生,每校保送生招生人數最多不超過160人。經市教育局批準,今年溫州中學招收保送生160名(其中面向市直學校和鹿城區招生40人),溫州二高招收保送生90名(面向市直學校和鹿城區),被錄取的保送生不再參加畢業升學考試。各縣(市、區)的保送生招生方案須報溫州市教育局核準后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
中考報名對象
溫州市戶籍初中畢業生。2016年溫州市戶籍在本市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以電子學籍注冊為準)和溫州市戶籍在溫州市外就讀要求回溫升學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及本市戶籍未曾在高中段學校注冊就讀的往屆初中畢業生。
溫州市市外戶籍初中畢業生。已取得《浙江省臨時居住證》或《浙江省居住證》的非溫州籍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我市范圍內初中學校就讀并取得初中學籍的(以電子學籍注冊為準),均可報名參加我市升學考試。
市外戶籍考生錄取
溫州市市外戶籍初中畢業生參加我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者,均可參加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普通高中錄取。參加公辦普通高中錄取,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初中電子學籍和初中三年連續完整的學習經歷;(2)學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市范圍內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一年及以上,并在我市范圍內取得工商執照或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時間截至2016年3月份);(3)學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需在我市范圍內繳納養老保險費一年及以上(時間截至2016年3月份),且有相對固定居所(含租賃)。
我市引進人才子女、浙商溫商回歸人員子女在溫參加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將繼續享受我市市民同城待遇。
中職招生
中等職業教育類包括五年一貫制職業教育、3+2職業教育、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中技、成人中專普通班等。本市中等職業教育類學校招生,考生不需填報志愿,憑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和升學考試成績(含政策照顧分和特長加分),在中考成績公布后的第三天開始由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和報名情況,在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平臺上自主擇優錄取。溫州市域外中等職業學校在我市招收五年一貫制和“3+2”考生,必須嚴格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執行;普通中專招生須經溫州市教育局同意并簽發招生計劃?忌鷪罂紲刂菔杏蛲庵械嚷殬I類學校,由考生憑中考成績直接向招生學校報名,學校錄取后將錄取名單反饋到生源地縣(市、區)教育局。
特長生招生
普通高中可根據自己的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申請招收在體育、藝術、科技等方面有特長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招收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數的5%。面向全市招收特長生的學校,每個項目招生人數不超過5人。
各地有招收特長生需求的學校,應在3月底前向市、縣(市、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經市、縣(市、區)教育局核準后,于4月15日前,向社會公布特長生招生計劃和方案(包括招生學校、特長生類別、項目、招生人數、報名要求和錄取標準等),同時報溫州市教育局備案。各地各校特長生招生預錄取名單須于6月5日前上報市教育局。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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