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8-21 09:55:00
錄取工作結束后,學校應及時通知錄取本校的學生按時辦理相關入學手續。學生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冊的,開學前可向學校申請延期注冊一次,延期注冊時間不得超過一周。對開學10個工作日后仍未到校注冊的學生,取消其普通高中入學資格,其余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接收入讀。
招生嚴格堅持“八不準”
1、考生不準放棄已填報的學校志愿
普通高中學校
2、不準超計劃招生
3、不準降低分數線招生
4、不準錄取其他學校已經錄取的考生
5、不準接收未參加今年我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
6、不準接收被中職學校試點項目錄取的考生
7、已經被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民辦學校(公費生)、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試點項目學校和中高職“3+2”連讀及中高職“3+2”分段培養試點項目、瓊臺師范學院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費培養生班錄取的考生不準退檔
8、海南中學中英高中課程實驗班、海南華僑中學中美合作實驗班和中英國際班學生不準轉普通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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