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9-08 09:52:42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撥亂反正,從1980年起,全國教育工會開展“慶教齡”、“五講四美,為人師表”等一系列尊師重教活動,提高了教師的政治、社會地位。然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就像提案中指出的那樣,“尊師重教遠沒有形成一種社會風氣。毆打教師的事件時有所聞。廣大教育工作者真正樹立以教書育人為終身職業的思想也還不普遍。”要真正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應該在新中國建立教師節,讓教師享有崇高的社會地位,受到全社會的尊敬。于是,在1981年3月全國政協會議上,方明和民進的16位政協委員聯名提交了這份提案。
為教師節定在什么日子最合適,方明征求過謝冰心、葉圣陶等民進老前輩的意見。冰心先生建議定在每年春暖花開的時候;葉圣陶先生建議定在每年秋季學生入學的日子,讓學生在新學年的開始就記住教師的辛勤和光榮。
1981年12月,中共中央書記處習仲勛書記接見參加全國中小學工會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的代表時,方明和教育部張承先副部長一起向習仲勛提出建立教師節的事,習仲勛問解放前有無教師節,方明告之6月6日是解放前的教師節,并介紹了1949年6月6日陳毅同志參加上海解放后慶祝教師節的情況。習仲勛聽后建議教育部和全國教育工會聯合起來寫報告請示中央。
1982年4月,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聯合,由張承先和方明共同簽發的“關于恢復‘教師節’的請示報告”送中央書記處,報告中并建議以馬克思的誕辰日5月5日為教師節。
1983年3月全國政協六屆一次會議上,方明和民進18位政協委員聯名再次提出“為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造成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建議恢復教師節案”。全國政協審查的意見如下:“建議由中共中央宣傳部會同教育部研究辦理。”同年9月,中宣部辦公廳致函教育部辦公廳,經研究政協一次會議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復教師節。1983年12月,由教育部何東昌部長和方明共同簽發的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關于恢復‘教師節’的請示”送中央宣傳部。
1984年10月,萬里、習仲勛等中央領導對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的請示圈閱。1984年12月,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關于建立‘教師節’的報告”送中央書記處并報國務院。報告中說,“根據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我們進行了研究,建議確定每年9月10日為教師節,在新學年開始,新生一入學,即開展尊師活動。……如中央和國務院原則上同意建立‘教師節’,我們建議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頒布。”
1985年1月,國務院總理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提出建立教師節的議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這一議案,確定每年的9月10日為教師節,1985年9月10日為新中國的第一個教師節。
從1981年到1985年,教師節的建立前前后后經歷5個年頭。方明激動地說,“要辦成一件事還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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