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12-21 13:51:50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的有關要求,現就推進我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育人為本、科學規范、普職并重、公平公正、因地制宜的原則,建立健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省級統籌管理,地級以上市(以下簡稱“市”)為主實施,注重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實踐,鼓勵先行試點。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公平科學、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高中階段教育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1.考試科目。
涵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7~9年級,以下簡稱《課程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達到合格要求,確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
2.考試內容。
嚴格按照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7~9年級,以下簡稱《課程標準》)科學確定各學科考試命題內容,提高命題質量。試題要體現立德樹人根本要求,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根本,注重體現學生的科學素養、人文素質和實踐能力。增強基礎性和綜合性,著重考核學生掌握學科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寬度和廣度,試題試卷的整體難度適當,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杜絕偏題、怪題;增強應用性,注重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和科技發展等的聯系,側重考核學生在真實情境中發現問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創新性,增加探究性和開放性試題的比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將物理、化學和生物中的實驗操作(以下簡稱理化生實驗操作)納入考試范圍。推進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科目考試改革,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3.考試方式。
各科考試結合學科特點,以筆試為主,探索面試、口試、實踐考察、實驗操作和技能測試等多種方式。物理、化學和生物科目考試分為筆試和實驗操作,其中實驗操作成績不低于每門科目考試總成績的10%。積極探索應用計算機進行考試。
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9門科目考試,逐步由各市委托命題過渡到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各市組織實施。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和信息技術科目考試由市命題并組織實施。
4.考試時間。
各學科考試時間依據《課程方案》和“學完即考”的原則確定,其中委托或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的科目的考試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確定。學生按《課程標準》修完某學科后,方可取得該科目的考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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