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2-07 18:09:00
五、招生錄取
(一)優錄加分。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文件要求,取消所有獎勵性加分,保留身份性質類加分。各類優錄加分只取其中的最高一項,不累計加分;嚴禁自行增加或調整加分、優錄項目和分值。類別如下:
1.烈士子女,考試成績加10分參加錄取;
2.現役軍人子女,考試成績加5分參加錄取;
3.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考試成績加5分參加錄取;
4.殘疾考生憑殘疾證原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各縣市區招辦于5月30日前完成加分、優錄審核及信息錄入工作,6月10日前將優錄加分信息上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逾期不予辦理。
(二)志愿填報。考生根據公布的本人成績和志愿填報資格線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一次性完成網上志愿填報,否則不予錄取。各地、各校要重視志愿填報,認真組織培訓和演練,防止漏報和錯報,嚴禁篡改和強制考生填報志愿行為,以免影響考生正常錄取。
(三)網上錄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行網上錄取。嚴格執行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計劃,取消免試生,按照學校類別、考生志愿、招生范圍和考生成績(計分科目+優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一經錄取,不得退檔和參加其他學校的錄取。分配生計劃錄取依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執行,于5月底將具體方案報市教育局審批同意后,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予以實施;特色高中、民辦高中單獨劃線錄取。特長生招生計劃由各校報經市教育局審批執行。從2018年開始,全市中考成績前3%的考生不公布具體排名,僅以等級形式呈現。待考生錄取報到后,再將成績發放到畢業學校。為進一步緩解擇校矛盾,從2019年起,分配生招生對象必須是所在初中學校在籍并實際就讀滿三年的考生。
六、考試收費
嚴格按湖北省物價局、財政局《關于調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試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費規〔2013〕215號)規定的標準收費。各縣(市、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增加經費投入,確保考試順利實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統籌領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政策、審核招生資格、確定招生計劃、劃定填報志愿資格線,協調解決全市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確保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市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李旭東
常務副組長:李祖習
副 組 長:龍海燕、王麗君、張海泉、汪金月、駱名錄、廖曉鳴、魏祖健
成 員:袁 震、王家才、曾曉燕、黃瓊芳、尹佩弦、
汪永富、任立毅、李英德、張立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駱名錄同志兼任主任。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