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3-09 15:56:58
德州市2018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暨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方案(試行)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國家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有關文件精神,落實《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魯教基發[2015]2號)及《德州市教育局關于推進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德教基字〔2016〕4號),現就2018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暨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政策、方案如下。
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一)考試對象。
(1)我市常住戶口的初中畢業生,可報考戶籍所在縣市區或學籍學校所在縣市區的普通高中。在我市接受完義務教育的非德州戶籍學生(含隨遷子女),可報考學籍所在縣市區的普通高中。
(2)已在高中階段學校注冊學籍的初中畢業生嚴禁報名參加中考(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審核把關工作);初中應屆畢業生方可報考“34”院校;報考中等專業學校和職業學校的考生可根據招生專業跨縣市區報名。
(3)我市在校生可由畢業學校集體辦理報名手續;其他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在就讀地報考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普通高中(在戶籍所在地參加考試)。報名時須提供戶口簿、身份證等證件(及個人申請書),所用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戶籍一致。回原籍參加考試人員,需由區縣教育局審核把關后,匯總造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戶口簿與身份證信息不一致的,須到派出所確認出標準信息,并由派出所出具證明。涉嫌偽造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生報名及錄取資格,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無普通初中學籍或非在校在讀學生(學籍為休學狀態)不得報考。
(二)考試科目及要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分為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
1、考試科目。2015級(初三)考試科目包括語文(含傳統文化)、數學、外語(含聽力)、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含安全常識)、歷史、體育、信息技術、理化實驗操作技能10科。2016級(初二)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生物實驗操作技能(2015級考生可申請參加地理、生物學科重考,取最好等級計入中考)。
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滿分各150分,體育滿分為30分,其他學科滿分各100分。
我市2015級已參加生物、地理考試的跨縣市轉學學生,其生物、地理學科成績等級納入當地縣市區考生進行核算(轉入中心城區學校的在德城、運河、經濟三區考生中核算)。市外考生轉入我市,需隨轉入學校考生參加當年生物、地理考試并核定等級,原轉出學校考試成績(等級)不予認定。
自2018年開始,凡轉學學生(含市外轉入)需隨轉入學校初二考生參加當年生物、地理考試,原轉出學校考試成績(等級)不予認定。
2、考查科目:考查科目包括綜合素質評價、音樂、美術、社會實踐,考查采用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
(三)考試時間
1、文化課考試。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命題和閱卷,縣市區教育局具體組織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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