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3-14 18:23:08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1.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和組織實施。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四川省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2015年修訂)》所設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范圍,每門課程學完即考。從2017年秋季新入學的初一年級起,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道德與法治、生物、地理等考試科目實行全市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評卷、統一公布成績。體育考試、科學實驗操作考試、信息技術上機考試由各縣(區)根據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要求組織實施。音樂、美術、書法、綜合實踐活動(含勞動技術操作)等科目由學校根據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組織實施。
2.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命題原則和要求。
(1)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內容,突出考查學科核心和主干知識和技能,滲透學科核心素養和思想方法,增強學習潛能考核評價。
(2)適當調整學科的試卷結構,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分值和成績呈現方式。
2017年秋季新入學的初一年級起,語文、數學、外語滿分150分,地理、生物、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滿分100分,體育滿分100分,音樂、美術、書法、科學實驗操作、信息技術上機操作、綜合實踐活動等科目的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
(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
1.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及要求。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綜合素質評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綜合實踐等內容,評價結果實行等級制。由初中學校根據《宜賓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試行)》,并在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在廣泛聽取意見基礎上,向社會公布,并嚴格按細則組織實施。
2.完善綜合素質評價程序和辦法。
(1)建立規范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綜合素質評價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情況,嚴格程序,突出寫實記錄,加強公示,強化監督,確保民主、公開、透明,保證內容客觀、真實、準確。
(2)等級評價辦法及比例控制。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采取等級形式呈現,分為A、B、C、D四個等級。評價等級比例按學校實行總量控制,各學校比例相同。A等比例不超過本學年度學籍人數的30%,B等不超過50%,D等不超過5%,除有嚴重違紀及以上情況的學生外,一般不評D等。
(三)改進招生錄取辦法
1.完善招生計劃編制辦法。
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根據市內學校布局、適宜的學校規模和規定內的班額以及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核定招生計劃并嚴格執行。嚴格控制提前招生,規范招生秩序。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綜合素質測試時間均安排在畢業年級學業水平考試全部結束后,成績公布前進行,所有學校不得提前進行測試。
2.改革升學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
從2017年秋季新入學的初一年級起,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門學科合格的前提下,給予學生一定的自主選擇升學錄取計分科目的機會,發揮學科優勢,促進學生發展興趣愛好。除語文、數學、外語、體育外,學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自主在物理、生物、化學及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中各選擇兩門學科作為升學錄取計分科目。其自主選擇的四門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先按全市統一的標準轉換成等級,按等級折算成相應分數后計入升學總成績。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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