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5-10 15:48:24
(一)錄取批次
第一批次:熱點普通高中。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中職與本科院校舉辦的“3+4”分段培養班、五年制師范。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職、五年制高技;中職與專科院校舉辦的“3+3”分段培養班。
第四批次: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
(二)熱點普通高中指標分配與錄取
1.熱點普通高中將不低于70%的招生計劃,依據2018屆初中畢業生數(以教育主管部門學籍管理系統數據為準)和辦學水平等因素合理分配到各初中。
2.初一入學時非擇校生、且在學籍所在初中學校就讀滿三年的2018屆畢業生,才享有熱點普通高中分配指標的降分錄取資格。
3.按照《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蘇教基〔2018〕3號)要求,要通過設置指標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等有效措施,引導初中學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學質量,為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2018~2020年市區指標生錄取最低分數線控制在當年該熱點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35分內。2021年起,市區指標生錄取最低分數線控制在當年該熱點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20分內。
(三)錄取要求
1.高中階段學校以初中畢業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和綜合素質評定為依據,按照考生志愿和學校招生計劃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平行志愿的投檔原則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體辦法是:按照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D、E志愿。只要被檢索的5個志愿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學校,即向該學校投檔;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學校,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后,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檔機會,不再補投到該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學校。在分數排序過程中,如考生總分相同,則按語、數、英三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到低再次排序檢索投檔。
“3+4”分段培養班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當地四星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合理劃定錄取分數線。
2.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區域招生,所有高中新生必須經過中考,并經市級招生工作管理部門審核,方能辦理錄取手續。
3.考生志愿一經確認,不得取消或更改;一經錄取,不再投檔。
4.投檔結束后,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學校,可根據招生的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補錄。
5.新生入學后,由錄取學校進行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或錄取條件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已被學校錄取、開學兩周內未報到者,取消該生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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