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5-10 15:55:47
渤海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石油分局、各縣(市、區)教育局(文教局)、高新區、開發區文教局、市直各中學: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和《河北省教育廳關于2018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8】9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8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推進全市招生考試制度改革
(一)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制度改革
1、今年繼續實行“兩考合一”,即初中畢考試與升學考試合并進行(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已經參加職校春季招生的九年級學生,其畢業考試由縣級教育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繼續加試地理、生物;繼續實行網上統一閱卷;繼續推進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評價結果作為學生初中畢業和升入省級示范性高中的重要依據。
2、實行考前網上報名、成績公布后網上填報志愿,考生可根據個人中考成績和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及其他學校招生計劃填報志愿。
3、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并具有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可在我市參加中考,中考報名時需提交居住證,享受與本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4、持有殘疾人證的聽力障礙學生,經本人申請,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可以免外語聽力測試,其外語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滿分值。
(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制度改革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依據為學生中考成績和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進行錄取。
1、繼續實行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取消擇校生制度。
2、繼續實行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分配制度。
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全部分配到招生范圍內的初中學校,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具體辦法:依據2018年各初中學校參加中考的人數確定分配名額。市直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由市教育局分配,各縣(市、區)省級示范性高中指標分配報市教育局備案。
3、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于2018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8]9號)實行招生計劃中考前公告制度。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在市教育局網站公告,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在省教育廳網站和市教育局網站公告,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分配指標在市教育局網站和學校所在縣級轄區內公告。
4、繼續實行自主招生制度。按省規定,各省級示范性高中可根據創新發展和特色發展需要安排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人數包括在總招生計劃內,比例不超過相關規定和要求,并安排在中考后進行。
(三)積極應對新高考改革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冀政發[2016]5號)要求,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為此,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新高考改革推進工作方案,提前著手全力實施。
1、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普通高中學校要提前做好全員培訓和師資、設施設備的配備工作,建立新高考下教育教學運行機制。
2、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科學統籌區域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既要從高中階段普及的角度確保初中畢業生就學,又要從新高考政策的角度嚴格控制普通高中班容量。
3、全市各初中學校在中考之前,要對初三畢業生進行新高考改革常識教育和職業生涯規劃教育,為升入普通高中做好必要準備。
二、切實抓好全市招生考試工作的實施
(一)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工作
1、考試科目與分值。中考總分700分。體育考試總分30分。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總分20分。信息技術課程考試總分10分。文化課考試總分640分,其中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聽力測試30分,筆試部分90分),地理生物40分,理綜120分(物理55分,化學35分,綜合題30分),文綜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團結教育占7分),歷史45分,綜合題30分]。
在文科綜合科目中,思想品德學科的命題范圍是義務教育《思想品德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規定的法律、國情教育兩個模塊教學內容和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間的國內外重大時事政治,以及全國統編民族團結教育教材《民族常識(試行)》(初中版,人民出版社出版)中的教學內容。
2、考試時間。我市2018年初中畢業與升學文化課考試時間安排為:
其他科目考試時間由市教育局相關科室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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