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莞市教育局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7-23 13:54:05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的精神,進一步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考〔2017〕1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推進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充分發揮考試招生制度的正確導向作用,堅持以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著力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我市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正確導向。遵循教育教學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
2.堅持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在科目設置、考試組織、錄取實施等環節著力完善規則,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3.堅持科學選才。注重人才評價的系統性和綜合性,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滿足學校多元化的人才選拔要求和學生多樣化的學習選擇,提高選拔水平,促進科學
選才,確保考試招生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實施。
4.堅持有序推進。按照“統籌謀劃、試點先行、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要求,統籌推進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堅持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積極有序推進各項改革,確保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順利推進、穩妥進行、不斷深化。
(三)總體目標
按照國家和省的部署,積極有序推進選拔方式、制度設計、保障機制、管理辦法的改革,堅持育人為本、公平公正、科學選才、有序推進的原則,建立健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到2021年左右初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公平科學、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高中階段教育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1.考試科目。涵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7-9年級,以下簡稱《課程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達到合格要求,確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將物理、化學和生物的實驗操作(以下簡稱“理化生實驗操作”)一并納入考試范圍。
2.考試內容。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等9個科目的考試內容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的試卷,由我市組織實施。
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等5個科目考試由市教育局確定考試內容,并由市命題及組織實施。音樂、美術考試著重考查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信息技術考試著重考查學生信息技術基礎知識、基本理論,掌握操作和使用信息技術工具的基本技能,應用信息技術解決實際問題的基本能力。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應充分發揮實驗實踐育人的重要作用和實驗操作考試的正確導向作用,著重培養學生的實驗操作技能。
3.考試方式。各科考試結合學科特點,以筆試為主,探索現場測試、口試、實踐考察、現場實驗操作、計算機輔助測試等多種方式。
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采取筆試的考試方式,體育與健康主要采取現場測試的考試方式,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外語聽說考試采用計算機輔助測試的考試方式,理化生實驗操作采取現場實驗操作和計算機輔助測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4.考試時間。各學科考試時間依據《課程方案》課時要求和“相對集中”的原則確定,其中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的科目的考試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確定,其他科目的考試時間按相對集中的原則由市中招辦確定。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安排如下:地理、生物科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美術、音樂、信息技術安排在九年級上學期;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歷史、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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