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編輯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10-04 09:56:40
一、物質的性質和用途
1.物質的性質包括
物理性質
化學性質。
2.物理的性質是指通過眼、鼻等感官可以感知或者用儀器可測出的物質的表面性質,它包括顏色、狀態、氣味、熔點、沸點、硬度、密度、溶解性、揮發性導電性 等方面。
3.化學性質則是指物質的內在性質,它肉眼無法感知,只有通過發生化學變化才能體現出來,它包括可燃性、還原性、氧化性、酸性、堿性、毒性等。
4.物質的性質決定物質的用途。
二、物質的變化及其分類:
1、物理變化和化學變化的區別
(1)從定義上區別:
物理變化后沒有新物質生成,如將紙撕成紙條、蠟燭熔化、冰融化成水、石油的蒸餾分離等;但化學變化則有新物質生成,如米飯燒焦變黑有糊味、木柴燃燒、火藥爆炸等。所謂新物質是指與原物質的組成或結構不同的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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