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1-17 10:16:02
四、高中段招生錄取
1.高中段學校招生要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改變以學科考試成績作為高中招生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既要依據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又要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既要衡量學生發展的現有水平,又要參考學生的成長過程;既要重視學生的總體發展,又要關注學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現。
2.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各類高中段學校錄取新生時必須把考生的綜合素質測評等第作為前置條件。錄取為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達到1A3P及以上等第,推薦保送生應為2A2P及以上。其他普高錄取的學生應達到4P及以上等第。高中段學校在達到綜合素質測評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參考綜合評語和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再按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繼續實行慈溪中學保送生和分配生制度、普通高中特長生降分、政策性加分錄取等制度(文件另行制定),引導不同志向、興趣和學業基礎的初中畢業生進入不同類型的高中段學校學習。
4.根據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慈教普〔2005〕234號)的規定,小學畢業生及其家長若自動放棄升入對口學區初中的權利,而選擇升入民辦學校,以后轉回戶籍對口初中的,這些學生初中畢業后將失去省一級重點高中分配生的資格。為此要求各初中學校做好政策的宣傳工作,并將該類學生名單于3月15日前作一次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結束后,各初中將名單于3月23日前報送市教育局中招辦。
五、加強領導,嚴格管理,確保中考、中招工作順利實施
1.完善“陽光招生”運行機制。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段招生工作是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及學生家長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必須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市教育局已成立中招工作領導小組(已另行發文)。各鎮(街道)教辦,城區教育辦公室,各初中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各初中要切實提高認識,校長親自抓,并做到統籌協調,深入實施高中段招生“陽光工程”,健全制度,規范程序,杜絕不正之風,確?荚囌猩ぷ黜樌麑嵤
2.強化中考中招的宣傳管理。市教育局中招辦將通過編印考生指南,并在當地主要媒體宣傳招生政策,利用網絡或其他公眾媒介及時回應家長的關注,接受社會監督。
3.教育行政、紀檢監察、教育督導等部門將對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綜合素質測評及高中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實行領導責任制。各高中段學校不得到初中學校開展現場咨詢、宣傳活動,不得發布通過比較兄弟學校辦學情況來抬高自己的各種材料或信息。針對職業學校專業多、培養模式多、成長路徑多和志愿選擇難度大的實際,各地各校要認真做好初中畢業生及其家長對職業學校志愿填報的指導服務工作,組織集中咨詢活動或安排學生進入職業學校體驗職業,了解專業。要堅決查處學校發布與本校辦學實際不相符的虛假宣傳,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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