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1-17 10:20:24
2019年政策暫未公布,請參考2018年相關政策。
各中學,教師進修學校: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意見》精神,推進我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段學校招生(以下簡稱中考中招)改革,積極探索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多元評價條件下的招生新途徑,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推動義務教育高位均衡發展,推進高中段學校特色多樣化發展。根據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8年寧波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甬教基〔2018〕42號),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我區2018年中考中招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全面發展為目標,堅持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減輕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有利于深化課程改革,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以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求;有利于促進高中教育多樣特色化發展,提高教育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中考中招工作的具體事項
1.招生計劃。
根據我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因地制宜,優化教育結構,充分滿足初中畢業生就讀本地高中段學校的需求,按本年度初中畢業生升入高中段學校比例不低于98.5%、職普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編制招生計劃。公辦特色學校如跨區域招生,必須經區、市教育局批準,列入區、市教育局年度招生計劃。各高中學校須嚴格按照核定的計劃實施招生,不得隨意突破招生計劃或擴大班額。確因特殊原因需要突破核定招生計劃數的,須由學校提交書面申請,采取先報批、后招生的辦法,由區教育局審定后才能招生。要嚴格控制好班額,高中段學校班額一般不超過46人。
2.學業水平考試對象及報名。
2018年學業水平考試對象為具有本省戶籍或港澳臺戶籍,電子學籍在冊的鎮海區應屆初中畢(結)業生,或年齡不超過18周歲(2000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類高中學校在冊學籍號的鎮海籍歷屆初中畢(結)業生。
其他在我區就讀的應屆初中生,報考高中段學校的,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具有完整的我區初中階段連續學習3年的經歷和學籍;
(2)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職業(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在我區開設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3)父母一方近3年內有1年及以上社會保險證明(中考報名時仍在保)。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2018年仍可報考職業學校,也可以申請借考,考試成績作為初中畢業成績。
未取得我區電子學籍的寧波戶籍初中畢業生,一律回到電子學籍所在的初中學校報考。
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時間原則上在3月上旬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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