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2-27 15:47:31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教基〔2017〕122號),在總結近年來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溫州市教育局制定印發《溫州市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實施意見》。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今年我市高中考試招生堅持“大平穩、小調整”的思路,考試科目、考試要求、報名資格、招生原則、錄取程序等方面與去年保持一致。考試時間、加分政策等方面根據相關要求,略有調整,整體體現了“穩中求進”的原則。同時,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細則》(溫教基〔2018〕76號),對2021年起考試科目的分值和高中錄取等變化要求進行預告。
一、有關學業水平考試對象、科目和分值等
學業水平考試對象是溫州市戶籍初中畢業班學生和在溫就讀,其父母已取得《浙江省臨時居住證》或《浙江省居住證》的溫州市市外戶籍初中畢業班學生。2019年學業水平考試包括文化科目考試、體育考試和英語聽力口語考試。各科分值:語文和數學各15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口語30分)、科學180分,社會思品卷面分值為100分(其成績按50%計入總分)。考試時間:語文、數學、科學各120分鐘,英語90分鐘,社會思品100分鐘。
二、有關高中招生錄取原則辦法
高中堅持擇優錄取、普職協調、信息公開等原則進行。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平行志愿錄取。在溫州市外或溫州市內縣外學校就讀學生,回原戶籍地報考、錄取按規定進行。溫州市外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設區市招生,市外民辦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須按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市外民辦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生源地普高低控線下的考生。
三、有關變化與調整
(一)考試時間。
根據安排,今年全市英語聽力口語考試時間在4月27—28日(周六、周日)。中考體育考試時間依然安排在4至5月,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決定。文化科目考試安排在6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舉行。
(二)考試科目分值和高中錄取要求變化預告。
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細則》(溫教基〔2018〕76號):從2021年起,社會思品卷面分值為100分,按80%計入總分)。
從2021年起,初中畢業生參加普通高中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須達5B及以上;參加省一級特色示范學校和縣(區)中學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須達2A3B及以上。考生在報考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時,其相應的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必須達到A等;考生報考理科特色生時,其科學實驗必須達到A等。
(三)特長加分政策變化預告。
從2021年起,高中招生取消體育、藝術、科技等競賽類獲獎加分政策,初中學生體育、藝術、科技方面獲獎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體現。
(四)中等職業教育類招生變化。
中等職業教育類招生增加中本一體化教育內容,中本一體化教育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普高平行志愿錄取前擇優錄取(中本一體化學前教育專業需結合專業術科考試成績),中本一體化教育志愿填報時間及錄取辦法另行發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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