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3-11 18:15:31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努力推進創新人才培養體系建設,逐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和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高全市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陜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陜教規范〔2017〕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基礎教育發展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育人為本,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培養興趣愛好,為學生進一步發展打好基礎;堅持普職并重,招生規模大體相當,持續優化高中階段教育結構,推進普職協調發展;堅持科學規范,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培養規律,推進教學、考試、招生有機銜接;堅持公平公正,不斷優化規則程序和招生機制,為學生提供平等升學機會。
二、目標任務
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高中招生錄取辦法,建立“全科開考、全科計分、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機制。到2020年左右,全市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建立科學合理、規范有序、公平公正、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提升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推進各類教育健康協調發展。
三、實施時間
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四、錄取依據
(一)招生計劃。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招生計劃分定向生、特長生、英語特色生和統招生計劃。定向生是省示范高中、標準化高中面向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定向下達的招生計劃,按本校招生計劃的50%編制。市直省示范高中和省級標準化高中的定向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定向分配到各縣區初中學校;縣區省示范高中和省級標準化高中的定向招生計劃由縣區教育局制定分配,報市教育局備案。其它招生計劃按審定情況執行。
(二)錄取志愿。高中報考志愿是考生選擇高中階段學校的前提,分為定向志愿、特長生志愿、統招志愿三個類別。定向志愿、特長生志愿是首批提前錄取志愿。定向、特長生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他高中錄取。統招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最多可選報五所學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更改、誘導考生填報志愿。
(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全科計分,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體育與健康60分,道德與法治、物理各80分,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各60分,信息技術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各10分,成績滿分8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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