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3-11 18:21:07
4.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工作,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注冊入學機制,優質中等職業學校可實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加大職業教育方針政策、辦學情況、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傳力度,讓社會更全面了解職業教育,引導學生發現職業樂趣,感受職業教育特色與魅力,增強招生吸引力。合理引導初中畢業生有序分流,努力促進普職招生比例大體相當。
5.繼續實施指標生(推薦生)政策。繼續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指標生(推薦生)政策,指標生(推薦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計劃的75%。指標生(推薦生)的招生政策適當向農村初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6.關注農民工子女入學。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的政策和措施。
(四)試行自主招生政策。有自主招生需求的普通高中學校,可向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自主招生申請,經批復同意,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向省教育廳報備審批,通過后,方可試行自主招生,并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實行為期三年的動態管理。三年后,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試行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校繼續進行自主招生。試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要根據多樣化、特色化發展需要,依法依規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自主招生指標應控制在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以內。
(五)加強考試招生管理。健全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管理制度,保障考試招生工作規范有序,確保考試安全和公平、誠信考試。
1.做好招生計劃編制和實施工作。完善招生計劃編制辦法,根據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以及區域學校布局、適宜的學校規模和班額等原則科學核定招生計劃、合理劃定招生范圍。
2.規范加分項目。根據《吉林省初中學生中考錄取有關獎勵政策》規定設置中考加分,不得另行增加任何加分項目。結合實際,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3.規范招生管理。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規定,規范學校招生行為,進一步明確招生范圍、招生規模等基本要求,嚴禁違規跨區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
4.強化監督管理。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監督。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表現評價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各項改革任務從2018年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全市同步實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教育局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的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基礎教育科、職業與成人教育科、體衛藝科、法制科、教育考試院和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履職盡責,緊密協作,全面做好考試招生各項工作。各學科考試均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市教育局督導室、法制科、教育考試院進行全程督導與檢查,促進初中學生學業考試與評價制度改革的健康發展。各縣(市、區)、各相關部門和學校要根據改革總體部署,制定配套實施方案和細則,確保改革推進平穩有序,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二)深化教學改革。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的課時。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切實發展素質教育。各學校要認真貫徹執行省市關于切實減少學生課業負擔的規定,教師要全面把握學科,運用科學方法,力求用較少的教學時間,取得最好的效果。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縣(市、區)教育局要積極爭取政府相關部門的支持,在政策、管理、人員及經費上予以保障,確保改革工作順利進行。加強學校師資、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正常教學需要。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設。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建設,建立和完善命題組織保障和審查制度,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提高考試命題質量和水平。嚴格執行試卷命題、印制、運送等環節的保密規定,確保試題試卷安全。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教研部門、有關學校和新聞媒體要開展多種方式、有針對性的學習宣傳活動,加大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力度,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要整合各方面力量,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營造良好的氛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全社會要正確把握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方向,堅持正確的教育政績觀和質量觀,充分利用考試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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