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3-11 18:23:00
(五)加強考試招生管理
1.科學制定招生計劃。根據區域內學校布局、適宜的學校規模和班額以及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科學核定并一次性下發學校招生計劃,向社會公開,不準調劑和二次錄取。
2.嚴格招生管理。各縣(市)及各招生單位要加強招生工作管理,規范招生行為,嚴禁跨區域招生,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3.嚴格執行有關獎勵照顧政策。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降低20分錄取;因公犧牲的軍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和人民警察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獲得市(州)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人員或其子女,降低10分錄取;港澳同胞、臺灣省籍同胞和華僑、歸僑子女,日語語種考生,降低5分錄取;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數民族高中)降低1分錄取。自主招生的考生和往屆初中畢業生不享受獎勵照顧政策。同時具備上述各類獎勵和照顧條件兩項以上者,只按最高一項計入。以上政策從2018年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實施。
4.健全監督機制。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5.規范招生錄取程序。按照“屬地管理、分類實施”的原則,根據核定后的招生計劃,設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分批錄取;中等職業學校采取免費注冊入學方式,從而實現合理分流,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升學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健全政府主導,各相關部門分工協作機制,建立健全經費、人員、設備設施等各項保障機制,確保考試招生改革工作必備條件落實到位,保障中考改革的各項舉措順利實施。
(二)深化教學改革
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等課程的課時。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正常教學需要。各縣(市)教育局要定期對初中學校課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
各縣(市)教育局要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方面建設。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建設,自主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提升考試命題質量和水平。嚴格落實試卷命題、印制、運送等環節的保密要求,確保試題試卷安全。探索建立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與高考改革省級管理平臺相銜接,區域內統一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全省統一的綜合素質評價管理平臺。
(四)做好宣傳引導
各縣(市)教育局要認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加強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中等職業學校免費等惠民政策的宣傳,為推進改革、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營造良好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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