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3-14 17:12:29
各區教育局,市招考辦,局屬各中學,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廣東實驗中學:
根據《廣州市教育局印發〈關于2019年至2020年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的工作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18〕5號)要求,為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學校試行自主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克服唯分數論,完善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激發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活力,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特色發展。
二、工作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科學規范、綜合評價原則,遵循科學的人才選拔和培養規律,建立健全多元綜合評價體系,加強信息公開,規范招生工作程序,穩步推進自主招生工作。
三、自主招生學校、招生計劃及范圍
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下同)、每區1所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由區教育局選定)試行自主招生。各普通高中學校申報自主招生計劃不得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10%,具體計劃由招生學校申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初核,市教育局審核后統籌下達。成立教育集團的示范性普通高中開展自主招生可適當向集團內初中學校傾斜。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區招生。公辦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不得超過學校自主招生計劃的8%。
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圍內統籌安排,具體方案另行制定。
四、報名條件
具有廣州市戶籍或學籍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我市2019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其中,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學生,須具有廣州市戶籍(含政策性照顧學生),或符合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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