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3-21 09: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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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報名和高校初審
符合廣東省高考及高校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報名條件的考生,可按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自愿報名,具體時間及方式可查閱試點高校招生錄取簡章。考生需根據學校要求如實提供相關報考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試點高校最遲應于6月初完成報名組織工作及報考材料初審工作。試點高校應按照本校報名條件對申請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參加本校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通知考生本人并在本校網站公示。試點高校要重點研判考生高中綜合素質檔案內容,將學生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經歷、研究性學習和自主選修課程學習情況等作為報考材料初審的重要內容和必要條件。
報名工作結束后,試點高校將考生報名信息(含考生姓名、學號、考生號、身份證號、高中學校名稱)報送省招生辦,我辦將根據報名信息及時向學校反饋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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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高校組織綜合素質測試并確定資格考生名單
試點高校完成考生報名和報考材料初審后,實行以筆試、面試,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等考核方式的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要包括體育科目測試,測試項目由試點高校根據中學教學實際自主確定,測試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
綜合素質測試應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經教育*部批準的除外)進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與綜合評價招生掛鉤的考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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