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3-21 09:50:24
試點高校要根據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情況,參考綜合素質檔案及體育科目測試的結果確定資格學生名單。各試點高校要將資格學生名單在本校網站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資格考生,要及時通知考生本人,并于6月30日前將入圍考生名單(含考生號、身份證號、姓名、高考成績、高校考核成績、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折算成績、綜合成績等)報我辦備案,我辦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官微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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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志愿填報及投檔錄取
高考成績公布后,資格考生應根據廣東省普通高考志愿填報工作的有關安排,填報綜合評價試點高校志愿(具體安排以省招生辦普通高考志愿填報工作的文件為準)。
試點高校在提前錄取批次院校錄取結束之后、普通類本科院校投檔之前(即零批次階段)完成投檔錄取。
省招生辦根據試點高校資格考生名單、考生志愿及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批次錄取最低分數線,投檔給各試點院校。
除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紐約大學、昆山杜克大學按教育*部同意的招生錄取模式外,其他試點高校均按照6:3:1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即學生高考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高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占30%,高中階段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占10%,最終構成考生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錄取后,按綜合評價方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分別在錄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試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錄取高校及專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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