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題指導思想
1.命題依據教育部頒布的《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以下簡稱《語文課程標準》)。
2.按照《語文課程標準》對學生語文素養的要求,在重視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考查的同時,重視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考查,注重對學生語言積累、語感、整體把握能力和情感體驗的考查。
3.命題注重發揮考試評價的導向作用,堅持有利于實施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有利于促進學生核心素養的提升和全面發展,有利于為高一級學校選拔新生的原則。
4.命題力求科學、準確、公平、規范,試卷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區分度和適當的難度。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1.能力要求
初中語文學業考試要求考查識記、理解、分析綜合、表達應用和鑒賞評價五種能力,這五種能力表現為五個層級。
A.識記指識別和記憶,是語文能力最基本的層級。
B.理解指領會并能做簡單的解釋,是在識記基礎上高一級的能力層級。
C.分析綜合指分解剖析和歸納整理,是在識記和理解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層級。
D.表達應用指對語文知識和能力的運用,是以識記、理解和分析綜合為基礎,在表達方面發展了的能力層級。
E.鑒賞評價指對閱讀材料的鑒別、賞析和評說,是以識記、理解和分析綜合為基礎,在閱讀方面發展了的能力層級。
試題對A、B、C、D、E五個能力層級均有難易程度不同的考查。
2.考試內容
根據《語文課程標準》的要求,依據人民教育出版社義務教育課程標準語文實驗教科書,并結合我市初中語文教學的實際情況,確定語文學科考試內容為積累與運用、閱讀、寫作三大基礎性板塊。積累與運用包括語音、漢字、詞語(成語)、標點符號、句子(病句辨析、句式變換等)、文學常識、傳統文化知識、修辭和綜合性學習等。閱讀包括現代文閱讀和古詩文閱讀。現代文包括一般的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和文學作品,選文均出自課外;古代詩歌閱讀材料從本屆學生使用的教材篇目中選取(含課后附錄篇目),文言文閱讀材料的選取兼顧課內外。寫作試題注重生活化、開放性。命題作文使學生有話可說,半命題作文注重題目的選擇性,材料作文和話題作文注重聯系生活,體現自主性。作文命題形式不同,但均注重學生實際寫作能力和情感、態度、價值觀的考查。其他方面的考試內容,如名著閱讀、口語交際、綜合性學習等都可以憑借具體的試題材料整合進這些板塊中。
三、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1.考試形式:采用閉卷、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試卷結構:試卷分為第Ⅰ卷和第Ⅱ卷,滿分為120分。
第Ⅰ卷為單項選擇題,共15道題,每題2分,共30分。第Ⅱ卷為綜合性學習題、默寫題、閱讀理解題(含古代詩歌鑒賞、課內外文言文閱讀、現代文閱讀)和作文題。其中,默寫題10分,閱讀理解題共30分,作文題50分。其中,根據命題需要,文言文的考查既可課內課外比較閱讀,也可以將課內、課外分開閱讀設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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