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5-09 15:42:09
2019年成都青羊區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政策出了,具體詳情如下所示:
一、適用對象
在青羊區居住的居住證持有人以及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的人員,且在本區域務工(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視為一個區域,其它區(市)縣各為一個區域)。
二、入學申請(申請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之一辦理)
(一)提交材料辦理方式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成都市居住證》或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證》(本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證明(如:《醫學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等)。
3.申請人與本區域(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以下簡稱本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本區域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材料)。
4.申請人需提供截止2019年5月31日,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2個月的清單(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5.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請人已在本區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材料。
①自購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并同時出示由成都市房產政務分中心出具的有二維碼驗證標識的《房屋信息查詢記錄》或《網簽合同信息查詢記錄》(本人持二代身份證到成都市西華門街32號的城鄉房產管理局房地產分中心辦理)。
②居住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購房者:提供房產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賃合同。
⑤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者:提供該單位集體宿舍的房產證明及單位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二)申請積分辦理方式
1.申請人(積分達11分及以上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證明(如:《醫學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等)。
3.與本區域(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以下簡稱本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本區域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材料)。
4.現場核驗積分信息。積分達11分及以上(其中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穩定居住指標或累計居住指標不低于1分)。
重要提示
1.申請非畢業年級轉學及初中入學,需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信息。學籍證明需含學生姓名、身份證號、國網學籍號、現就讀年級等信息。
2.以上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
3.在入學安排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信息、證件和其他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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