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5-10 09:46:07
2019年南昌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發布了,具體內容如下所示: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2018年全國教育大會重要講話精神,著眼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提升教育質量,著眼于推動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標準,著眼于普及高中階段攻堅計劃實施,統籌普職協調發展,著眼于育人為本,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發展,著眼于規范管理,有效維護教育公平、公正和社會和諧穩定,積極穩妥推進高中階段招生制度改革,平穩有序完成2019年高中階段招生任務,切實提高教育的公信力和滿意度。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市級統籌分級推進原則。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市教育局統籌協調全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具體負責城區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灣里區、新建區在本實施意見框架范圍內,具體負責本區域高中階段招生工作。
(二)堅持公平公正陽光招生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招生工作“六公開”的有關規定,積極推進中招“陽光工程”,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公開。
(三)堅持公辦民辦同步招生原則。將民辦高中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民辦學校享有與公辦學校同等的招生權利,實行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加強招生管理,規范招生秩序,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態。
(四)堅持班級學額容量管理原則。在全市公辦和民辦高中學校招生工作中,務必嚴格控制起始年級班級數量和班級容量,按照普及攻堅計劃的要求逐年消除大班額和減少超大規模學校。
三、招生規定
(一)招生計劃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綜合考慮當年初中畢業生數、招生學校辦學條件可承載能力和今后高考改革的要求,以及高中階段毛入學率、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額大班額、職普招生比例等要求,合理確定總體規模和分校招生計劃。
全市分縣區招生計劃及城區公辦高中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負責制定下達,城區民辦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由學校提出申請、報請市教育局審定批準后公布執行。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灣里區、新建區根據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制定所屬公辦高中學校、民辦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師范定向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編制下達。
根據《江西省2019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省級公辦重點中學均衡生招生計劃,繼續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執行。均衡生資格認定,按照《南昌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6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相關內容執行。
具備招生資質的局屬、市管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由各校根據辦學條件報市教育局核定公布。縣(區)中職學校招生計劃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市教育局核定公布。
(二)報名條件
1.師范定向類報名:報考定向培養鄉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和幼兒園師資的院校的考生,必須是志愿從事鄉村教育事業、具有本縣(區)戶籍且學籍在本縣(區)學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各縣(區)可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報考資格認定辦法。
2.高中類報名:應屆、歷屆初中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在戶籍或學籍所在地報名參加中考,原則上不得跨縣域報名。嚴禁以任何理由允許未完成初中三年學歷教育的學生參加中考。具有城區(不含新建區、灣里區)學籍的學生由所在學校統一組織報名;戶籍在城區、學籍不在城區學校的學生需在城區報考,應提出書面申請,攜戶口本或戶口遷移證、初中學籍證明,由市教育考試院按規定審核后安排到指定考區報名。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灣里區、新建區高中類報名遵照城區做法執行。
3.高、中職學校報名:應屆初中畢業生按所報志愿和中考成績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進行錄取。報考五年制高職和高專的應屆、歷屆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今年的中考;報考普通中等專業學校(以下簡稱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和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高職和高專)有加試或面試要求的藝術類專業考生,需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加試或面試;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青年,可采取注冊入學方式進入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以下簡稱“中職”)和技工學校(以下簡稱“技校”)學習。各高、中職院校嚴禁招收外省戶籍高中畢業生或同等學歷人員就讀一年制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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