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5-24 10:33:22
2019年汕頭市中考考試及高中招生錄取意見發布了,中考時間:6月20日-22日。具體內容如下:
根據省、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體制,現就我市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學業考試
(一)文化科考試科目、形式
考試科目:九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等7門學科;八年級地理、生物等2門學科。
考試形式:實行閉卷筆試,試題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命制。
(二)各科分值、學業成績總分構成
各科分值:語文、數學、英語科各120分(其中,英語聽力考試30分),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科各100分;體育科60分(已由各區縣組織實施);八年級地理、生物學業考試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
學業成績總分構成:學業考試全市統一組織,學業考試總分由九年級的語文、數學、英語(含英語聽力)、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等7門文化科的卷面成績和體育科考試成績構成,總分820分。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地理、生物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
(三)文化科考試范圍及考試時間
1.考試范圍:九年級的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等7門學科和八年級的地理、生物等2門學科,考試范圍按照廣東省印發的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學科考試大綱執行。
2.考試時間
(四)文化科的評卷組織
我市2019年學業考試評卷繼續實行計算機輔助網上評卷,評卷場分別設置于金平區、龍湖區、濠江區、澄海區、潮陽區和潮南區。評卷工作由市招委會和市教育局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實施,并由市評卷領導小組制定統一評卷要求、統一評分標準、統一評卷程序;考試成績由市招生辦統計并公布。
二、政策性照顧優待規定
政策性照顧、加分工作按照市招委《關于規范汕頭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政策性照顧加分工作的通知》(汕招〔2019〕1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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