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5-24 10:33:22
(四)中職學校的錄取
1.生源充足的中職學校招生要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依據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的評價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生志愿進行錄取。
2.中職學校的招生錄取必須在省中招服務平臺進行。各級各類中職學校依據分級負責、分類操作、簡化手續、分段實施、多次錄取的原則,通過省中招服務平臺從統一的初中畢業生數據庫中錄取新生。
3.中職學校招生由市招生辦投檔,學校組織錄取。
(五)體育和藝術特長生的錄取
有條件的高中學校根據自己的辦學特色招收體育和藝術特長生。招收特長學生應增加相關的專業術科考試。特長生的招錄,由各區縣招生辦在征求招生學校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招考方案,報市招辦審批后方可組織實施。
(六)各類學校錄取及送審時間安排
汕頭市2019年各級各類高中階段學校分三批進行錄取。
1.提前批。分別按公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五年一貫制的順序進行投檔錄取。提前批在全市統一組織的省、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之前進行。
2.第一批。全市統一組織的省、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分別按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同級民辦學校)、省一級普通高中(含同級民辦學校)、市一級普通高中(含同級民辦學校)、其他普通高中(含民辦學校)的順序分層次進行投檔錄取。
澄海區、潮陽區、潮南區和南澳縣招生辦應按市招生辦的要求,在指定時間上報普通高中錄取數據。
3.第二批。各類中職學校秋季第一階段錄取時間為7月19日-28日,統一在省中招服務平臺進行錄取,新生錄取名冊打印及備案時間為9月4日-7日。
為加強招生工作的針對性,確保招生數據的準確性,8月22日,廣東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服務平臺將清空已被錄取但未注冊的中職學生數據。
秋季第二階段錄取時間為8月22日-11月20日,未完成招生計劃或生源不足的中職學校,可自主組織生源(包括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農民工、退役士兵等城鄉勞動者),通過省中招服務平臺辦理錄取手續,新生錄取名冊打印及備案時間為11月22日-24日。
(七)錄取通知書管理
全市普通高中的錄取通知書由市招生辦統一印制。市招生辦組織錄取的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加蓋市招生辦錄取專用章,由錄取學校或由中考報名點發放給考生。澄海區、潮陽區、潮南區和南澳縣組織錄取的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由區縣招生辦加蓋公章,并確定發放辦法,其中被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錄取的考生,錄取通知書由市招生辦發放。
五年一貫制、中職學校的錄取通知書由錄取學校印制并發放給考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區縣招委會、教育局要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要按照國家和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積極穩妥推進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制度改革,保障教育公平,促進普職教育協調發展;要嚴格執行省、市的招生政策規定,積極做好考試招生錄取有關工作。
(二)信息公開,陽光招生
各區縣教育局、各初中學校要積極拓展信息公開渠道,有針對性地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招生考試信息,確保招生政策傳達到每所初中學校和廣大考生,特別是農村學校和農村學生。要做好招生各項政策的落實工作,確保招生錄取的規范有序。要認真制訂學業考試工作中突發情況的處理預案,及時做好考試招生過程中來信來訪的解釋、答復工作。同時,要對輿情進行認真研判,切實解決好考生反映的問題,把問題消化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萌牙狀態。
(三)規范管理,嚴肅紀律
各區縣教育局在錄取過程中要嚴守紀律,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自覺反對和抵制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堅決杜絕營私舞弊和弄虛作假。不得隱瞞招生生源計劃、招生信息;嚴禁違背考生意愿,代學生填報或擅自更改考生填報的志愿,強行分流學生;嚴禁扣留或延遲發放學生九年義務教育證書和高中階段學校錄取通知書。各中職學校未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納入計劃,不得到外省招收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要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和要求,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學校(含民辦高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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