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原創 2019-06-03 15:09:14
(三)報名工作的組織
考生報名工作在市、縣區普通高中招生負責部門的統籌管理和指導下由考生畢業學校或招生學校具體組織。
1.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提前批實報實錄工作由市中招辦具體實地組織,靈山、浦北兩縣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負責部門配合實施。
2.報讀示范性普通高中統招生、定向生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統招生考生報名工作由畢業生所在學校組織(任何學校和學校領導、教師不得借此干預學生自主填報志愿)。
3.報讀示范性普通高中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長生、自主招生考生報名工作由招生學校組織。
4.建卡生附加報名工作由畢業生所在初中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四)考生報名材料的整理與報送
1.考生報名材料的整理。
(1)報讀示范性普通高中提前批、定向生和統招生的考生材料由市中招辦負責整理。
(2)報讀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統招生的考生材料由招生學校按下列要求整理:
①按考生中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用電子文檔格式編制《2019年欽州市普通高中統招生報名匯總表》。
②將考生所填寫的《2019年欽州市普通高中統招生報名錄取審批表》和考生所提交的中考成績條、《欽州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市外考生相應綜合素質評價材料)裝訂成套,按報名匯總表的順序標上序號打包。
(3)報讀特長生、自主招生的考生材料由招生學校按下列要求整理:
①按考生特長、自主招生分類,用紙質文本編制《2019年欽州市普通高中特長生報名匯總表》、《2019年欽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報名匯總表》。
②將考生所填寫的《2019年欽州市普通高中特長生報名審批表》和《2019年欽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報名匯總表》及所提交的《欽州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特長項目證明、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材料裝訂成套按報名匯總表的順序標上序號打包。
2.考生報名材料的報送。
(1)報送材料包括:報名匯總表電子文本與同式紙質文本各1份、整理成套匯總打包的考生個人材料。
(2)市本級學校以學校為單位直接報送市中招辦;兩縣招生學校由所屬縣普通高中招生部門初審達到要求后集中報送市中招辦。
(3)材料報送時間:報讀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長生、自主招生、的考生材料報送時間為7月15日前,報讀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長生、自主招生的考生材料7月25日前;報讀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統招生的考生材料報送時間為8月3日前。
(4)建卡考生附加報名材料,包括《報名錄取表》及相關建卡證明材料,由考生畢業所在學校整理,于7月12日前報送。報讀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直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報送市中招辦;報讀縣、區屬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報送縣、區普通高中招生負責部門。
四、錄取與審批
(一)錄取與審批工作的組織
全市普通高中錄取與審批工作由市中招辦具體組織實施。示范性普通高中與市本級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錄取與審批工作由市中招辦直接組織進行。兩縣非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工作由兩縣普通高中招生負責部門組織進行,對各校錄取名冊與考生材料進行初審和匯總集中報市中招辦審批錄取。
(二)錄取條件的確定
1.錄取條件主要包括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中考總成績(含中考各文化學科成績、體育科成績)、中考學科成績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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