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社區 作者:夏天聊初升高 2019-07-26 14:30:29
一、招生計劃
(一)分區域管理
全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實行分區域管理,未經批準,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區域招生。2019年全市共設16個招生區域。成都天府新區(指納入中心城區招生范圍的區域,下同)、成都高新區(不含成都天府國際空港新城,下同)、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共同組成1個招生區域(以下簡稱“5+2”區域),其余15個區(市)縣各作為1個招生區域。成都天府國際空港新城單獨制定暫行政策。
(二)計劃的確定
全市高中階段教育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由成都市jyj統籌管理。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區(市)縣初中畢業生的規模和高中階段學校辦學水平、學位數等情況,統籌確定本區(市)縣的預計招生計劃。
1、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中心城區(包含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雙流區、溫江區、郫都區、新都區,下同)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報成都市jyj審核、下達,由成都市招考辦統一公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成都市jyj核定,由成都市招考辦統一公布。郊區新城(指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簡陽市,下同)各市(縣)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
2、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
成都市范圍內的中等職業學校(含省屬、市屬以及民辦的職中、中專和技工院校,以下簡稱“中職學校”)的招生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成都市jyj備案,由成都市招考辦公布;成都市以外的中職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向成都市招考辦報送招生計劃,由成都市招考辦公布。
3、五年制高職(含師范)招生計劃
省發改委、省jyt下達后,由成都市招考辦向社會公布。
(三)計劃的執行
1、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公、民辦普通高中均要嚴格執行經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不得未經批準擅自追加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和無計劃招生。
2、中職學校招生實行指導性計劃
招生錄取過程中,各中職學校公布的指導性招生計劃可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3、五年制高職(含師范)招生計劃
由成都市招考辦匯總考生志愿信息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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