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08-06 09:45:07
4.教師評價。由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組成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不少于5人),結合學生三年來的綜合表現、《我的成長足跡—初中生素質發展記錄冊》和學生自評、互評等內容,確定評價等第,寫出100字左右的綜合性評語,填寫《南京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項目評定”和“班級評價組綜合性評估”欄目。
5.學校評價。學校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對班級提交的評價結果進行審核確認。對所有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公示,公示7天無異議后確認評定結果,填寫《南京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學校意見”一欄。在公示期間,如學生或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而提出申訴,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要對申訴作出裁決,并將復議結果通知學生和家長。
6.上報結果。各校完成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匯總審核后,向區jyj上報《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匯總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統計表》。區jyj完成該項工作后,撰寫本年度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完成情況報告,上報市jyj中學j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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