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11-27 13:53:47
4.引導中職招生
各縣區要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工作,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為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奠定基礎。要積極創造條件,使有意愿的初中畢業生都能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
(四)嚴格規范自主招生政策
自主招生是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自主確定招生標準的招生方式,包括招收在藝術、體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學生的特長招生和招收符合學校辦學特色的特色招生。給予有條件的城區高中階段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計劃指標(指標不超過當年該校招生計劃總數的5%,特色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指標可適度放寬),以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推動普通高中特色發展。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中階段自主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之一。招生高中學校需采取綜合選拔的方式,根據綜合素質評價、加試成績等信息,對學生綜合能力、個性特長等進行自主選拔后,并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經南昌市教育考試院擇優錄取。招生錄取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等須及時向社會公開。
(五)加強招生制度管理
1.加強招生計劃管理。進一步完善招生計劃編制辦法,普通高中、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市屬和縣屬普通中專)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根據區域內學校布局、適宜的學校規模和班額以及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核定招生計劃。各縣區要主動協調有關部門,切實做好技工學校招生工作。
2.規范招生行為。建立健全招生管理工作制度,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違規提前招生,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3.減少并嚴格控制加分項目。自2018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始,取消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干部、各類學科競賽學生等加分項目,學生的相關特長和突出表現等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對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實際保留和南昌市確需保留的加分項目,要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4.健全和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六公開”的有關規定,積極推進中招“陽光工程”。
三、條件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要根據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有關要求,切實加強對本地區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統籌規劃,制訂出適合本區域的具體實施方案。被確定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各試點縣區要認真落實省、市的要求,科學合理的制定試點方案,并于2019年9月底前將試點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各縣區要充分認識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要建立部門配合、上下聯動的有效工作機制,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要及時公布本地實施方案,讓廣大師生和全社會早知道、早準備,確保改革的平穩推進。
(二)深化教學改革
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的課時。要重視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切實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要爭取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持,加強學校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正常教育教學的需要。
(三)完善配套政策。
南昌市將依據本意見制定學業水平考試試題命制、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加分和優錄等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從而形成系統完備的考試招生制度體系,給考生和社會明確、穩定的預期,保證各項改革的穩步實施。
(四)提升保障能力
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設,確保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需經費。市教育局將按省教育廳要求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建立全市統一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信息平臺,對接相關省級平臺。
(五)加強輿論宣傳
要切實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工作,特別是開展招生錄取模式改革試點的縣區,要把改革的政策背景、目的意義和具體要求向廣大師生和群眾講清、講明、講透,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為推進全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營造良好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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